Section § 71030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本分部中的规定不会凌驾于或改变任何现有的水法,也不会改变关于城市如何获取供水的法律。

Section § 710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区纳入或合并了另一个公共组织或机构,原来的组织或机构会保留其独立的身份和法律权力。它不会仅仅因为成为一个更大区的一部分而失去其宗旨或法律存在。

任何公共法人或机构的领土被纳入、并入或加入一个区,不应破坏该公共法人或机构的身份或法律存在,也不应损害其权力,即使该区的目的与该公共法人或机构的目的相同或基本相同。

Section § 710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要求在一个县发出通知,这意味着必须在所有受影响的县发出通知,除非第 (72322) 条和第 (72341) 条另有规定。

Section § 71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覆盖多个县的区域,任何通常需要提交给县书记官的文件,都必须转而提交给该区域的秘书,但区域组建过程中的文件除外。

Section § 7103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在处理跨县区域的设立、财政和税务管理事宜时,其程序应密切遵循完全位于一个县内的区域所使用的规则,除非本分部另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