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董事会认为有必要为本部中提及的任何或所有改良、工程或财产的购置、建造、竣工或维修而举借债券债务,并规定此类债券债务仅从为惠及区域小于整个区域的某项事业(该事业经购置、建造、改良或融资)的收入中偿付时,董事会应通过决议,声明其意图设立一个收益改善区并承担此类债务。
设立改善区以发行收益债券启动程序
Section § 71980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决定何时需要发行债券来支付基础设施和财产的建设或维修等项目费用。
如果董事会决定这样做,他们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声明他们打算设立一个特别的收益改善区。偿还这些债券的资金将仅来自那些只惠及区域部分而非整个区域的特定项目所产生的收入。
债券债务 收益改善区 基础设施项目
Section § 71981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一个区域的董事会计划在该区域内设立一个名为“收益改善区”的特殊区域。这个特殊区域预计将从改善项目中获得经济利益。董事会将组织一次选举,在此特殊区域的选民将决定是否通过发行收益债券来承担债务,以资助其区域的改善项目。
收益改善区 董事会决议 选民选举
Section § 71982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一个区计划举债时,意向决议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它要求决议明确说明举债的目的,并提供所涉项目或企业的大致情况。
它需要估算债务金额,包括处理债券的所有相关费用。它还规定发行的债券将是收益债券,这意味着它们将仅通过项目产生的收入偿还,而不是通过区税收。
意向决议还应说明:
(a)CA 水法典 Code § 71982(a) 拟举债的目的以及企业的概况。
(b)CA 水法典 Code § 71982(b) 拟举债的估计金额,其中可包括债券的授权、发行和销售所有程序的费用。
(c)CA 水法典 Code § 71982(c) 债券为收益债券,且应仅从该收益改善区内企业的收益中支付,并且债券不得以该区的征税权作担保。
意向决议 举债目的 企业概况
Section § 71983
本法律条文解释,当有意设立新项目时,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摘要和一份划定拟议区域的地图。这份地图应在秘书处供任何感兴趣的人士查阅,并将作为该区域边界的官方参考。
意向决议还应声明,拟议项目的总体描述,连同显示拟议收入改善区外部边界与紧邻该区域的领土以及与拟议项目之间关系的地图,已存档于秘书处,并可供任何感兴趣的人士查阅。该地图应作为拟议收入改善区范围所有细节的准则。
意向决议 拟议项目 总体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