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8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发行债券,以筹集支付给某个水区或水务局所需的资金。这些款项是该区加入一个更大的水管理实体(例如大都会水区或县水务局)的条件之一。债券还可以用于支付与批准和销售债券相关的费用。

地区可以根据本部分的第 2 章(从第 71860 条开始)和第 5 章(从第 71940 条开始)发行债券,旨在提供根据《大都会水区法》或《县水务局法》组建的任何区或局所需支付的款项,由该区或局的董事会作为该区公司区域可并入大都会水区或县水务局的全部或部分条款和条件。此类债券的金额可包括债券授权、发行和销售的所有程序的费用。

Section § 718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为任何一般责任债券可以使用的目的发行收益债券。这些收益债券可以根据1941年收益债券法,或者任何适用于根据本分部设立的区的其他法律来发行。

Section § 71854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一个区域有收益债券,并且这些债券得到了超过三分之二投票者的批准,它们可以承担新的债务来偿还旧债券,或者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这些新债券必须遵循该区域发行的其他债券的相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