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970

Explanation

在出售债券之前,董事会必须以其决定的方式邀请密封投标。债券将出售给出价最高且符合其标准的投标人。如果没有收到好的投标,或者投标不符合价格或可靠性预期,董事会可以拒绝这些投标,并重新寻求投标或私下出售债券。

在出售债券或其任何部分之前,董事会应以其可能规定的方式发出邀请密封投标的通知。如果收到满意的投标,待售债券应授予出价最高且负责任的投标人。如果未收到投标,或者如果董事会认定收到的投标在价格或投标人的责任方面不令人满意,它可以拒绝所有收到的投标(如果有的话),并重新发布广告或通过私人出售方式出售债券。

Section § 71971

Explanation
卖债券的钱会进入一个区的专项改善基金,并且只能用于债券原本打算支付的那个项目。一旦项目完成,任何剩余的钱可以转到一个基金,用于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Section § 719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市政水区出售债券后剩余的资金,在最初目标实现后,可以用于其他区级目的。如果剩余资金与某个改善区相关,则可用于有利于该特定区域的项目。 然而,在这些资金被重新分配之前,该区三分之二的选民必须通过一次特别选举批准。通知和举行这次选举的程序遵循与债券选举相同的程序。

Section § 719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水区使用出售债券所得的资金来支付这些债券的利息,如果这些利息在税款征收之前到期,或者在这些债券资助的项目完成一年之内到期。

Section § 7197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出售债券为改善区筹集资金,那么这笔钱也可以用于最近并入该区的区域,即使这些区域在债券最初获批时还不是该区的一部分。

Section § 719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彩虹市水区在债券已获授权或发行的情况下,修改已规划的改进项目。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只要不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且债券的原始目的保持不变,董事会就可以调整计划。这些修改无需重新选举即可进行。但是,必须进行通知和听证,并且董事会五分之四的成员必须同意修改后的项目有利于该区。计划的轻微修改也可由董事会最终确定,无需进一步程序。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彩虹市水区内,如果已根据本部分第4章(自第71920条起)授权或发行了债券,此后,由于情况或环境的变化,董事会认定1969年10月27日根据第71924条通过的第438号意向决议中大致描述的改进项目应进行重大修改,董事会可通过决议修改该改进项目,并可发行已获授权但尚未发行的债券,或者在不损害债券持有人权利的范围内,支出为支付经修改的改进项目成本而发行的债券收益,无需进一步选举,也无需根据本部分第4章(自第71920条起)采取程序,但前提是此类修改不得改变债券发行最初获授权的目的,并且仅在按照本部分第3章第2条(自第71880条起)以及政府法典第5篇第2部第1章第3章第6条(自第53520条起)规定的相同方式进行通知和听证之后,并且在听证会结束后,董事会经五分之四成员同意,应通过决议认定改进区内的区域将受益于经修改的改进项目。尽管有前述规定,董事会可通过决议对改进项目的购置和建设计划进行轻微修改,且该决议中作出的决定应为最终且具有决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