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1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水相关法律条文中使用的具体定义。“合格项目”是指能够防止水污染、再生水或改善水质的项目;可以获得州或联邦资金资助;经委员会优先认定;并符合水质标准。“联邦援助”是指联邦政府根据《清洁水法》为建设合格项目提供的资金。“市政当局”的定义与《清洁水法》中的定义相同,并包括有资格获得联邦水项目援助的各种州实体。“小型社区”是指人口不超过10,000人的市政当局,或一个较大市政当局中存在财政困难的小部分。最后,“处理设施”由《清洁水法》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条的解释:
(a)CA 水法典 Code § 79120(a) “合格项目”指第13480条(a)款第(1)、(2)、(3)或(4)项所述的项目或活动,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水法典 Code § 79120(a)(1) 对于防止水污染、再生水或改善水质是必要的。
(2)CA 水法典 Code § 79120(a)(2) 有资格获得州循环基金贷款子账户或联邦援助的资金。
(3)CA 水法典 Code § 79120(a)(3) 经委员会认证,享有优先于其他合格项目的权利。
(4)CA 水法典 Code § 79120(a)(4) 符合适用的水质标准、政策和计划。
(b)CA 水法典 Code § 79120(b) “联邦援助”指联邦政府直接或通过州分配向市政当局提供的资金,用于根据《清洁水法》建设合格项目。
(c)CA 水法典 Code § 79120(c) “市政当局”具有《清洁水法》中定义的相同含义,并且还包括州或其任何机构、部门或政治分区,以及根据《清洁水法》第319条(33 U.S.C. Sec. 1329)有资格获得技术援助或根据第320条(33 U.S.C. Sec. 1330)有资格获得赠款的申请人。
(d)CA 水法典 Code § 79120(d) “小型社区”指人口为10,000人或以下的市政当局,或一个较大市政当局中人口为10,000人或以下、相对独立且可分割的部分,且经委员会认定存在财政困难。
(e)CA 水法典 Code § 79120(e) “处理设施”具有《清洁水法》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Section § 79121

Explanation

本节在一个账户内设立了几个特定的子账户:州循环基金贷款子账户、小型社区赠款子账户和废水建设赠款子账户。这些子账户可能旨在管理与水和废水项目相关的不同类型的资金或赠款。

特此在该账户中设立以下所有子账户:
(a)CA 水法典 Code § 79121(a) 州循环基金贷款子账户。
(b)CA 水法典 Code § 79121(b) 小型社区赠款子账户。
(c)CA 水法典 Code § 79121(c) 废水建设赠款子账户。

Section § 791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特定资金转入两个子账户,这些资金可用于特定用途,且不受特定财政年度限制。

首先,三千零五十万美元被分配给州循环基金贷款子账户,用于根据《清洁水法案》为项目提供贷款,以及其他指定用途。其次,三千四百万美元被分配给小社区拨款子账户,用于向小社区提供拨款以建设符合条件的水处理设施。

以下金额特此从该账户转入以下子账户,并且,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特此持续拨款给董事会,不受财政年度限制,具体如下:
(a)CA 水法典 Code § 79122(a) 三千零五十万美元 ($30,500,000) 转入州循环基金贷款子账户,用于根据《清洁水法案》提供贷款,以协助符合条件项目的建设或实施,以及用于第79124条所述的目的。
(b)CA 水法典 Code § 79122(b) 三千四百万美元 ($34,000,000) 转入小社区拨款子账户,用于董事会向小社区提供拨款以建设符合条件的处理工程,以及用于第79124条所述的目的。

Section § 7912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3550万美元转移到一个专门的基金,该基金为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提供财政支持。这些资金指定用于曼特卡市、斯托克顿市、特雷西市和奥兰治科夫市的项目,但前提是州立法机关批准拨款。

三千五百五十万美元 ($35,500,000) 特此从该账户转入废水建设补助金子账户,并且,经立法机关向委员会拨款后,可由委员会用于提供补助金,以资助曼特卡市、斯托克顿市、特雷西市和奥兰治科夫市的处理工程建设。

Section § 79122.4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委员会将某个特定贷款子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转移到另一个专门用于水污染控制的基金。此次转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联邦要求,从而使州政府能够根据《清洁水法案》提供贷款。

Section § 7912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制定规则,以有效实施本章的各项规定。

委员会可以制定规章以实施本章。

Section § 791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开展各种活动,例如规划、调查、研究和进行考察,以改进废物管理和回收利用。他们可以就全州的废物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提出建议并准备报告。“研究”可能涉及设置用于测试和监测废物和废水的设备和设施。

Section § 791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每个子账户里的钱,最多只能有3%用来支付管理本条所规定活动的费用。

根据本条设立的每个子账户中,用于支付本条管理相关费用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百分之三。

Section § 791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限制了开支,规定任何特定子账户中的资金,用于第79124条中列出的某些开支时,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

Section § 791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董事会通过合同向市政当局提供贷款,帮助他们建设或启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其目的是支持另一条款(具体是第79122条(a)款)中概述的举措。

Section § 791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向小型社区提供拨款,确保拨款不超过项目符合条件成本的 97.5%,例如研究、规划、设计和建设费用。任何单一项目的拨款总额不得超过 350 万美元。

(a)CA 水法典 Code § 79128(a) 就第 79122 条 (b) 款而言,委员会可向小型社区提供拨款,以确保任何州拨款不超过根据适用的州法律和法规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必要研究、规划、设计和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建设成本的 971/2 百分比。
(b)CA 水法典 Code § 79128(b) 根据第 79122 条 (a) 款第 (2) 项提供的拨款总额,对于任何单一项目,不得超过三百五十万美元 ($3,500,000)。

Section § 79128.5

Explanation
该委员会可以提供资金补助,用于支付规划、设计和建造处理设施的相关费用,以达到废弃物排放标准。

Section § 79129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与水项目相关的贷款或赠款合同必须包含一些关键要素。这些合同需要列出项目的预估成本,并说明所提供的援助类型。合同应确保委员会在项目进行中或完成后,向市或小型社区支付约定的金额。此外,社区必须同意迅速完成项目,妥善启动并维护其运营,并承担其应分担的费用。

根据本条订立的任何贷款或赠款合同可包含由委员会确定的条款,且应包含以下所有条款:
(a)CA 水法典 Code § 79129(a) 项目的合理成本估算。
(b)CA 水法典 Code § 79129(b) 所提供援助类型的描述。
(c)CA 水法典 Code § 79129(c) 委员会同意在项目进行期间或完成后,根据双方约定,向市或小型社区支付合同中根据适用的联邦和州法律确定的金额。
(d)CA 水法典 Code § 79129(d) 市或小型社区同意迅速推进并完成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开始运营,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妥善运营和维护项目,并支付其应承担的项目费用份额。

Section § 791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市在签订与项目相关的贷款或赠款合同时必须遵守的要求。首先,市必须证明公众有真正的机会参与项目的决策过程。其次,如果就该项目举行选举,则必须包括该地区的所有选民,除非该项目仅影响特定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包括受影响区域的选民。

根据本条签订的所有贷款或赠款合同均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a)CA 水法典 Code § 79130(a) 寻求援助的市须向委员会证明,已就该项目提供了充分的公众参与机会,并令委员会满意。
(b)CA 水法典 Code § 79130(b) 就该项目举行的任何选举应包括整个市的选民,除非该市提议代表市的特定部分或多个部分接受援助,在此情况下,选举应仅在该市的该部分或多个部分举行。

Section § 79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依据某个特定条款(第79127条)发放的任何贷款,都必须符合在另一个条款(第13480条(b)款第1项)中列出的某些标准。

Section § 791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根据本条订立的贷款合同所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和利息,都必须存入一个名为“州循环基金贷款子账户”的专门基金。这些款项将用于提供更多贷款,并且不能转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791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七百万美元被指定给有毒物质控制部,用于拨付给地方机构以清理地下水。该部门还负责制定规则以实现这一目标。

(a)CA 水法典 Code § 79133(a) 尽管本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在第79122节(a)款所述的持续拨款中,七百万美元 ($7,000,000) 的款项应由有毒物质控制部使用,用于分配给地方机构进行地下水修复项目。
(b)CA 水法典 Code § 79133(b) 有毒物质控制部应制定法规以执行本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