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190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与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相关的术语。它概述了CALFED计划的构成、其环境影响文件以及该计划第三阶段的计划行动。

“合格项目”是指遵循CALFED适应性管理原则的示范项目,旨在改善湾区-三角洲地区。此类项目可能包括建设处理设施以改善水质、创建鱼类栖息地、管理农田排水以及解决污染问题。

此外,它将“子账户”定义为用于多用途水资源管理的财政拨款。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条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0(a) “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或“计划”是指CALFED根据1994年6月20日签署的《框架协议》所开展的工作,旨在通过一份纲领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为湾区-三角洲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环境及其他问题制定长期解决方案。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0(b) “CALFED EIS/EIR”是指CALFED编制的最终纲领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c)CA 水法典 Code § 79190(c) “CALFED第一阶段行动”是指在CALFED EIS/EIR的首选替代方案中确定为在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第三阶段第一阶段实施的行动。
(d)Copy 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1) “合格项目”是指一个示范项目,该项目须遵守CALFED的适应性管理原则,该原则要求评估示范项目的绩效,以确定哪些项目成功实现了计划目标。
(2)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 “合格项目”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的项目。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A) 该项目在CALFED EIS/EIR中被确定为CALFED第一阶段行动。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 该项目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任务:
(i)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i) 建设处理设施或迁移三角洲内产生的农业排水排放设施,以改善三角洲的水质或从三角洲输送的水质。
(ii)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ii) 建设设施以控制导致圣华金河下游和南三角洲低溶解氧及其他水质问题的废弃物排放。
(iii)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iii) 在南三角洲为州水项目或中央谷地项目取水口建设鱼类设施,例如鱼屏、鱼类处理和鱼道设施,或修改取水结构或其他设施,以根据委员会1995年水质控制计划第四章(C)节第(1)款的规定,减少圣华金河和三角洲水资源分流对鱼类任何生命阶段造成的损失。
(iv)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iv) 在老河源头建设永久性屏障以改善鱼类洄游,并在南三角洲河道建设其他永久性屏障以改善当地取水的水质和水位。
(v)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v) 建设设施以控制废弃矿井排水,这些排水对湾区-三角洲的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vi)CA 水法典 Code § 79190(d)(2)(B)(vi) 在格兰特线运河建设永久性屏障,以改善当地取水的水质和水位。
(e)CA 水法典 Code § 79190(e) “子账户”是指由第79194节设立的湾区-三角洲多用途水资源管理子账户。

Section § 7919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明,即使本条款中概述了特定目的,政府机构仍可根据其他法律的允许使用其资金。它不剥夺政府机构的这项能力。

Section § 79192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CALFED海湾-三角洲计划的重要性,该计划正在制定一项详细的环境方案,以解决海湾-三角洲地区的各种问题,例如生态系统恢复和水资源管理。主要关注点包括保护濒危物种(如大鳞大马哈鱼)、改善水质、确保供水以及维护系统完整性。该计划在全州和全国范围内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州致力于帮助资助符合条件的项目,以改善海湾-三角洲生态系统。此外,该计划还包括资助和实施所有必要变更的详细时间表。它旨在为生态系统、水质、供水和系统完整性等已确定的问题领域提供平衡的解决方案。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2(a) CALFED 正在编制一份纲领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旨在制定一项长期综合计划,以解决与生态系统恢复相关的问题,包括大鳞大马哈鱼等濒危物种的恢复、水质、供水、水资源管理以及系统完整性,从而保护海湾-三角洲生态系统的有益用途。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2(b) CALFED 海湾-三角洲计划具有全州和全国性重要意义。作为其改善海湾-三角洲生态系统状况的持续计划的一部分,州政府应参与符合条件项目的资助。
(c)CA 水法典 Code § 79192(c) 该纲领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将包括资助和实施长期综合计划所有要素的时间表。
(d)CA 水法典 Code § 79192(d) CALFED 海湾-三角洲计划的各项要素将在所有已确定的问题领域,包括生态系统、水质、供水和系统完整性方面,实现平衡的解决方案。

Section § 791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明确指出,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或其任何部分)不能仅凭本条文付诸实施,而是需要其他法律授权。此外,本条文强调,在实施本条文的任何内容时,所有现行法律要求仍然适用。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3(a) 本条不授权实施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或该计划的任何组成部分。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或其任何组成部分的实施,只能根据本分部以外的法律所提供的授权进行。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3(b)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与本条实施相关的遵守现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Section § 79194

Explanation
本法律在一个更大的金融账户内设立了一个名为“湾区-三角洲多用途水资源管理子账户”的专项基金。这实质上是为管理与湾区-三角洲地区相关的水资源设立一笔专用资金。

Section § 7919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两亿五千万美元($250,000,000)正从一个财务账户转移到另一个特定的子账户。

Section § 79196

Explanation

加州立法机关将特定分账户中的资金分配给特定项目,但如果最初未用完,可以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这些项目的资格在另一条款中有所规定。未经与 CALFED 机构和公共咨询委员会就拟议项目进行协商,不得使用资金。

支出决定需与这些机构合作,并采纳咨询委员会的建议。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6(a) 分账户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给该部门后,可由该部门用于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以及用于第 79202 条规定的目的。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6(b) 分账户中已分配用于实施符合条件项目(如第 79190 条 (d) 款 (2) 项 (B) 分项的 (ii)、(iv) 和 (vi) 子句所述)但未用于这些目的的资金,可由该部门重新分配,用于实施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如第 79190 条 (d) 款 (2) 项 (B) 分项的 (i)、(iii) 和 (v) 子句所述)。
(c)CA 水法典 Code § 79196(c) 除非且直到该部门已每年与参与 CALFED 的州和联邦机构以及与作为正式授权咨询委员会召集的公众代表就根据本条提出的具体资助项目进行协商,否则该部门不得使用分账户中的任何资金。关于根据本条提供的资金的具体支出决定,应在最大可能范围内,由州和联邦 CALFED 机构的建议并采纳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共同决定。

Section § 79196.5

Explanation

本节详细说明了法律中其他地方所述的各项项目的资金分配方式。它将总计2.5亿美元的资金分配给六个不同的项目。

其中,1700万美元分配给第一和第五个项目,4000万美元分配给第二和第四个项目,1.2亿美元分配给第三个项目,1600万美元分配给第六个项目。

依照第79196条拨付的资金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6.5(a) 一千七百万美元($17,000,000),用于第79190条(d)款第(2)项(B)分项第(i)子项所述项目的目的。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6.5(b) 四千万美元($40,000,000),用于第79190条(d)款第(2)项(B)分项第(ii)子项所述项目的目的。
(c)CA 水法典 Code § 79196.5(c) 一亿两千万美元($120,000,000),用于第79190条(d)款第(2)项(B)分项第(iii)子项所述项目的目的。
(d)CA 水法典 Code § 79196.5(d) 四千万美元($40,000,000),用于第79190条(d)款第(2)项(B)分项第(iv)子项所述项目的目的。
(e)CA 水法典 Code § 79196.5(e) 一千七百万美元($17,000,000),用于第79190条(d)款第(2)项(B)分项第(v)子项所述项目的目的。
(f)CA 水法典 Code § 79196.5(f) 一千六百万美元($16,000,000),用于第79190条(d)款第(2)项(B)分项第(vi)子项所述项目的目的。

Section § 7919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特定子账户中的资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后才能使用。首先,州机构必须认证一份名为CALFED EIS/EIR(环境影响声明/环境影响报告)的文件,并发布决定通知。其次,这份文件必须由联邦机构提交给环保局,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并在联邦层面获得批准,且其计划须与州的计划相符。

Section § 79198

Explanation
本法要求州政府积极寻求并获得联邦和非联邦两方面的资金,以支持本条中概述的各项行动。

Section § 791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的资金使用方式,该计划对管理加州湾区-三角洲的水资源问题至关重要。资金在完成某些初始步骤后即可使用。每年都会进行审查,以确保项目时间表得到遵守。如果时间表未被遵守,必须制定新计划来解决生态系统恢复、供水和水质等问题。即使外部资金不足,也不会影响进展。如果时间表未被遵守,必须在六个月内制定新的时间表,以确保实现平衡的进展。

鉴于及时且平衡地签发许可证并以其他方式加快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所有要素的实施至关重要,以下程序应适用于本条授权资金的使用:
(a)CA 水法典 Code § 79199(a) 在满足第79197节规定的要求后,子账户中的资金应根据最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声明(EIS/EIR)中规定的合格项目时间表提供使用,除非资源局局长认定最终项目EIS/EIR中确定的时间表未得到实质性遵守。
(b)CA 水法典 Code § 79199(b) 每年11月15日或之前,资源局局长应与州和联邦CALFED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和机构协商,审查时间表的遵守情况。
(c)CA 水法典 Code § 79199(c) 缺乏非联邦或非州来源的资金不应作为认定时间表未被遵守的依据。
(d)CA 水法典 Code § 79199(d) 如果在每次年度审查结束时,资源局局长认定最终项目EIS/EIR中确定的时间表,或根据本分节制定的修订时间表,未得到实质性遵守,则局长在通知并咨询州和联邦CALFED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和机构后,应制定一份修订时间表,以确保在所有已确定的问题领域,包括生态系统恢复、供水、水质和系统完整性方面,实现平衡的解决方案,并符合最终项目EIS/EIR的意图。资金应可用于支出,除非在局长认定先前时间表未得到实质性遵守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能制定出修订时间表。根据本分节制定任何修订时间表后,资金应按照该修订时间表支出。
(e)CA 水法典 Code § 79199(e) 子账户中的资金应根据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制定的成本分摊协议提供,该协议应说明联邦、州和地方为各项计划、项目以及其他CALFED第一阶段行动提供的资金份额。

Section § 79200

Explanation

每年12月15日前,资源局局长必须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概述了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各部分的执行情况、任何重要的决定以及任何重大的日程安排问题。报告还必须详细说明这些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并列出下一年的预期开支。

每年12月15日或之前,资源局局长应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说明CALFED湾区-三角洲计划所有要素的实施状况、局长根据第79199条(b)款和(d)款作出的任何决定以及其他重要的日程安排问题。报告还应包括详细的支出核算、已发生支出的项目说明以及下一年的预期支出计划。

Section § 792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第79200条要求的报告必须包含两项主要内容。首先,它应总结本条规定资助项目的成果。其次,它应指出对这些项目或其他相关的CALFED海湾-三角洲项目所需的任何修改,以确保它们达到CALFED的目标和宗旨。

根据第79200条规定编制的报告应包括以下两项:
(a)CA 水法典 Code § 79201(a) 本条规定资助项目所取得成果的总结。
(b)CA 水法典 Code § 79201(b) 识别应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或其他CALFED海湾-三角洲项目进行的任何必要修改,以确保实现CALFED的目标和宗旨。

Section § 79201.5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指出,本条文不决定其资助的项目或计划的利益应如何分配。该决定预计将通过CALFED流程或由州立法机关制定新法律来做出。

Section § 79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特定子账户中的总资金,最多只能将其中5%用于支付与本条相关的行政管理费用。

存入子账户的总金额中,用于支付与本条行政管理相关的费用不得超过5%。

Section § 79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个特定部门制定规章制度,以落实本条的各项规定。简单来说,该部门有权制定必要的指导方针,确保本条能够有效执行。

部门可以制定规章以执行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