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650

Explanation
董事会负责管理该区并为其做出决策。

Section § 50651

Explanation
董事会负责执行本分部中概述的区域各项权力,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另有规定。

Section § 50652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董事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垦殖项目的建设、维护和运营。此外,他们还负责管理与这些工程相关的所有区内事务。

Section § 5065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垦殖委员会收到因其为通行权目的购买的土地的未收评估款而获得的款项,该款项应根据该区域土地所有者上次的纳税额分配给他们,或代表该区域存入县金库。

委员会应从垦殖委员会收取因先前对委员会为通行权购买的土地征收的未收评估款而获准的任何款项,并应按照该区域土地所有者在上次评估名册上的缴款比例将该款项分配给他们,或将该款项存入县金库,记入该区域名下。

Section § 506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区域有多余的钱,而且这些钱不需要用于土地改良项目,董事会就可以决定把这些钱退还给土地所有者。退款的金额将根据上次评估中每位土地所有者被收取的费用来决定,这些多余的钱可能是通过收取这些费用得来的,也可能是通过出租或出售那些未支付费用的土地得来的。

Section § 50655

Explanation
董事会有权随时设立和修改其官方印章。

Section § 50656

Explanation

任何需要董事会批准的文件,都必须由董事或秘书中的一人签署。

所有需要董事会批准的文件,均应带有董事或秘书之一的签名。

Section § 506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设立一个周转基金,这是一种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和补充的资金池。为了设立这个基金,董事会必须正式记录他们的决定,并将这份经认证的命令副本发送给县财务主管。

Section § 506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财务主管不会发放资金来启动或补充周转基金,除非负责的区同意管理该基金。该区还必须承诺保护县财务主管免受因基金的任何错误或滥用而产生的责任。

Section § 506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循环基金只能通过支票或汇票支取,且需由至少两名董事会成员签署,或经董事会一致投票批准的其他人签署。但是,在任何人获得授权之前,他们必须提供一份保证金,金额至少是基金的两倍,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妥善管理。

循环基金只能通过支票或汇票支付,且须经至少两名董事会成员签署,或经董事会一致投票授权的某人签署。任何人在获得此类授权前,必须向董事会提交一份保证金,金额须符合董事会要求,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该基金金额的两倍。该保证金应作为基金安全和妥善支付的担保。

Section § 506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财务主管自动兼任某个区的财务主管,除非该区的理事会经县财务主管书面同意后,决定任命一名单独的区财务主管。如果任命了区财务主管,他们将接管通常由县财务主管为该区承担的职责和责任。一旦任命,所有提及县财务主管之处都将指代区财务主管,并且不再需要县财务主管的进一步许可。新任命的财务主管还必须按照另一法律条款的规定提交一份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