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1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设立区域,以管理城市内的土地围垦项目。其目标是处理可能受到本州水域洪水或潮汐影响的土地。

区域可以根据本分部成立,用于对任何城市内的任何土地进行围垦,这些土地以任何方式受到本州潮汐或内陆水域的溢流或侵蚀。

Section § 50111

Explanation
当在城市内设立特别区时,通常处理类似任务的市官员将承担通常由县官员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