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区制定一份初步的土地复垦计划,并估算相关成本。地区也可以修改原始计划,或在必要时制定新的或额外的计划。

地区可以采纳一份用于地区土地复垦的原始计划,并估算其成本;在必要时,地区可以修改或变更此类原始计划,或采纳新的、补充的或额外的计划。

Section § 51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计划和成本估算中包含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土地复垦项目。这些项目的费用可以支付给建造者,也可以支付给从这些复垦工程中受益的土地的现任所有者。

Section § 51002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项目的计划和估算可以包括区域被允许获取或建造的任何灌溉设施。

Section § 51003

Explanation

委员会必须按照第51020条和第51040条中规定的指导方针,向监事会报告他们为开垦区内土地而制定的任何初始、新的、补充或额外计划。

委员会应按照第51020条和第51040条规定的方式,向监事会报告每一项原始计划,以及每一项新的、补充的或附加的区内土地开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