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3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分部中关于征收评估款以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的规则和程序,以及与再融资债券相关的规定,也适用于1917年7月27日之前发行的债券。简而言之,较早发行的债券也能从这些更新的程序中受益。

Section § 5230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解释了在某些交易中,当债券和利息息票代替现金使用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您不需要债券或息票的全部价值来完成交易,县财务主管会把您使用的金额标记为已支付。他们还会根据债券的利率和您未使用的部分,注明剩余附带息票的价值。

Section § 52302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债券或息票遗失、损坏或损毁,且您没有过错,您可以获得复制件。此过程遵循与替换某些认股权证相同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