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71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将用于解释本法律的这一部分。简单来说,这些定义是理解本法律条文中术语含义的指导。

Section § 12573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为河道改善和整治目的,术语“土地、地役权和通行权”所涵盖的范围。它包括建设、运营或维护这些河道改善工程所需的土地和权利,并涵盖了用于泄洪、弃土区、取土坑和通道等目的的土地。此外,它还包括因这些河道项目而需要改动或更换现有结构或公用设施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