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8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建设工程(例如水利项目)的部门购买保险或赔偿保证金,以防止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部门将决定所需保险或保证金的金额。

Section § 118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为其负责的任何项目购买保险,以应对事故或损毁,直到通过债券借来的所有资金(包括利息)都完全偿还。

Section § 11852

Explanation
如果基础设施受损,并且从保险或赔偿保证金中收取了款项,那么只要仍有尚未偿清的债券,这笔钱就必须用于修复或重建该基础设施。

Section § 118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购买保险或赔偿保证金,以防止项目因任何原因中断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如果这项保险有赔付,这笔钱会进入原本应存入项目收入的同一个基金,并用于与原始收入相同的目的。

部门可以购买保险或赔偿保证金,以承保因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因任何原因导致使用中断而产生的收入损失,且此类保险或赔偿保证金的收益应存入要求存入收入的基金,并应与基金中的其他资金用于相同的目的和以相同的方式使用。

Section § 1185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使用保险或赔偿保证金,作为防止项目收入损失的保障。保证金的金额可以与部门决定的特定时期内项目运营的预期收入相符。这些保证金的费用将从项目产生的收入中支付。

Section § 118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在授权发行债券时,将保险要求纳入相关程序。一旦这项要求确立,该部门必须购买并维持这项保险,费用由收入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