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5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部门何时可以启动项目建设。他们需要有足够的资金,这些资金可以来自捐款、合同或出售水和电力等不同来源,以支付所有费用。这些资金必须覆盖从施工前到项目运营和维护的所有开销,并且他们需要在项目开工后70年内偿还所有债券。

当部门判断,项目建设之前、期间、之后或之时,所有来源的拨款、捐款和收入,包括部门可能与负责任的个人、公共或私人机构、美国以及州机构谈判并签订的关于出售或处置水、水流、水的使用、蓄水、电力或项目将提供的其他资源和设施的合同,已或将从这些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并在适当的时间提供,以支付和清偿在施工前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所有成本和费用,连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包括足以在到期应付时支付所有债券及其产生的利息的资金,且该期限不超过项目开工后70年时,部门应建设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