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780

Explanation
如果建设基金里有剩余的钱,这些钱应该用来偿还为资助建设项目而发行的债券。这可以通过回购债券或提前赎回债券来完成,提前赎回债券是指比原计划更早地偿还它们。

Section § 11781

Explanation
如果债券无法以部门认为可以接受的价格购买,并且这些债券不能提前兑现,那么任何多余的钱都应该存入一个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基金。

Section § 1178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在发行新债券的过程中,制定关于何时以及如何使用额外资金来回购或偿还现有债券的规则。

授权发行债券的程序可以规定关于使用此类盈余购买和赎回未偿债券的时间和方式的限制和条件。

Section § 1178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债券销售产生的任何盈余资金,必须按照先前概述的条件和限制使用。这确保了这些资金按照先前的法律文本中商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Section § 117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被购回或赎回的债券都必须立即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