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1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一个雨水区与另一个区域合并时,合并后的区域将包含一个名为“雨水单元”的特殊部分。该单元由原雨水区的所有土地,加上合并后依法增加的任何额外土地,并减去依法移除的任何土地组成。

Section § 331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暴雨水单位负责与经1909年《暴雨水区法》授权的债券、债务、项目、改进和活动相关的税费或评估费。

Section § 331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土地可以被加入或从雨水单位中移除,其方式与土地被加入或从县水区中移除的方式相同。这一过程不遵循1909年《雨水区法案》所设定的规则。

土地可以被加入或排除于雨水单位,其方式应尽可能与按照本分部规定加入或排除于县水区的方式相似,而非按照1909年《雨水区法案》规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