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0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修建沿、下穿或横穿街道、水道、铁路或其他通道的结构。他们必须确保这些建筑是安全的,并且将被穿越的财产恢复到其原始状态,或尽可能保持其功能。

区域可以沿、下穿或横穿任何街道、水道、铁路或管道修建任何工程,但须以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方式进行。该区域应尽可能将被穿越的财产恢复原状,或使其用途不致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Section § 31061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的道路或通行权被某个区域的建设或工程所穿越,该公司必须与该区域合作,以建立必要的交叉口和横穿点。该公司还必须为这些横穿点提供许可。

Section § 310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区在州有土地上建造和维护其项目,赋予它们在通行权方面与加州城市相同的权利。

特此授予在任何现在或将来由州拥有的土地上定位、建造和维护区内任何工程的权利,并且区拥有与州内市政当局所获得的通行权相关的相同权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