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575

Explanation
董事会负责管理该区并为其做出决策。

Section § 3057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本分部另有规定,区在本分部中概述的权力通常由董事会行使。

本分部所列举的区权力,除非其中另有规定,应由董事会行使。

Section § 305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委员会成员或秘书在听证会、调查或任何与委员会相关的程序中主持宣誓和确认。

Section § 30578

Explanation
学区总裁需要签署学区的所有合同,并执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任务。
总裁应:
(a)CA 水法典 Code § 30578(a) 代表学区签署所有合同。
(b)CA 水法典 Code § 30578(b) 履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Section § 30579

Explanation

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区签署所有合同,使其生效。他们还必须履行董事会要求他们做的任何其他职责。

秘书应:
(a)CA 水法典 Code § 30579(a) 代表区对所有合同进行会签。
(b)CA 水法典 Code § 30579(b) 履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Section § 30579.5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允许董事会授权区内其他官员代表区签署合同,即使其他法律有不同的规定。董事会可以对此项授权设定任何其认为合适的条件或限制。

Section § 30580

Explanation

水务区的总经理对该区的水务系统拥有全面的运行和监督责任。这包括根据需要雇佣和解雇员工、规定他们的工作职责,以及决定他们的薪资,但薪资变动必须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总经理应:
(a)CA 水法典 Code § 30580(a) 全权负责管理区的供水工程或供水系统的维护、运营和建设。
(b)CA 水法典 Code § 30580(b) 拥有全权雇佣和解雇所有员工和助手的权力。
(c)CA 水法典 Code § 30580(c) 规定员工和助手的职责。
(d)CA 水法典 Code § 30580(d) 确定和更改员工和助手的薪酬,但须经董事会批准。

Section § 30581

Explanation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任务。他们还必须按照董事会制定的规则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总经理还应:
(a)CA 水法典 Code § 30581(a) 履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b)CA 水法典 Code § 30581(b) 按照董事会采纳的规章制度向董事会报告。

Section § 30582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任命审计师或司库,他们必须建立并维护一个系统,该系统应随时清晰地显示区域的财务状况。

Section § 305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截至法律生效之日已存在的区委员会,必须在1964年1月1日之前向州务卿提交一份证书。这份证书应包括区的名称、成立日期,以及其所在地和边界描述的详细信息。这些边界可以直接描述,或在所附地图上标明,或引用县记录员办公室中记录的边界信息。

此外,如果最初成立该区的命令已包含所有这些信息,则可以提交该命令的副本,而无需提交新的证书。此外,如果已向州务卿提交的证书已确认选民批准了该区的成立并包含所有必要详情,则无需再进行额外提交。

本条生效之日已存在的区委员会,须于1964年1月1日或之前向州务卿提交一份证书,列明:
(a)CA 水法典 Code § 30586(a) 该区的名称。
(b)CA 水法典 Code § 30586(b) 成立日期。
(c)CA 水法典 Code § 30586(c) 该区所在的县或多个县,以及该区边界的描述,或提及显示该边界的地图(该地图应附于证书),或提及已记录该边界描述的县记录员办公室。
如果宣布该区成立的命令包含证书所需的所有信息,委员会可以提交该命令的副本以代替证书。如果已向州务卿提交的、声明该区成立已获选民批准的证书包含本条要求的所有信息,则无需再提交其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