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或持有任何已发行且未偿付的收益债券25%或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当本金或利息(或两者)的支付违约不少于一年时,可以在主要县的县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该区确定并收取足够的土地灌溉用水销售费用,以便在到期时支付收益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仅限于收益债券的规定确保收益债券支付的诉讼
Section § 36360
如果你拥有至少25%的未偿付收益债券,并且该区一年多没有偿还本金或利息,你可以向主要县的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强制该区对灌溉用水销售收取足够的费用,以确保债券按时偿付。
债券持有人权利 收益债券 违约支付
Section § 36361
本节概述了当水区拖欠债券支付超过一年时,针对水区的法律诉状中必须包含的内容。诉状中必须将该区列为被告,并应说明拖欠已持续一年以上。诉状应请求法院宣布该区拖欠其支付义务。
此外,诉状还应请求法院指定一名接管人来管理该区,设定并收取售水费用,并利用这些资金支付未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法院可以为该接管人指派其他职责,以维护该区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诉状应:
(a)CA 水法典 Code § 36361(a) 将该区列为被告。
(b)CA 水法典 Code § 36361(b) 声明在其中指定的日期,债券本金支付、其利息或两者均已逾期超过一年。
(c)CA 水法典 Code § 36361(c) 请求:
(1)CA 水法典 Code § 36361(c)(1) 判决该区在其债务到期时违约。
(2)CA 水法典 Code § 36361(c)(2) 法院指定一名接管人管理和处理该区的事务,确定并收取用于土地灌溉的售水费用,足以支付所有累计和未付的收益债券本金和利息。
(3)CA 水法典 Code § 36361(c)(3) 赋予接管人法院可能确定的其他职责,以符合该区及其未偿付和未付收益债券的所有者和持有人的最佳利益。
水区违约 债券支付违约 法院指定接管人
Section § 36364
传票公布并向法院备案60天后,如果证明该区仍存在持续违约,法院将接管并指定一名接管人。此人的职责是按照诉状中列出的内容管理该区的问题。
在传票公布完成并向法院提交证明之日起60天期满后,且在向法院证明违约存在并持续后,法院应取得对该区事务的管辖权,并指定一名接管人以实现诉状中阐明的目的。
传票公布 60天期满 违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