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3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发行收益债券,用于偿还原始金额(本金)和利息的资金必须完全来自已承诺用于支付这些成本的收益。

Section § 36321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收益债券,你绝不能强迫政府动用其征税权来偿还该债券或其利息。

Section § 363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同一期发行的所有收益债券,对其支付所承诺的收入拥有最高优先权,高于任何可能在以后出现的其他债权或债务。这意味着这些债券必须首先得到偿付,无论第35471条有何规定。然而,该区可以在最初发行和出售债券时进行安排,允许后续发行的收益债券享有同等的优先权。

Section § 363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同期发行的收益债券都由该区的收入平等地担保。这意味着任何债券都不会因为发行或交付时间而比其他债券享有优先权。正如债券发行决议中所述,它们都对收入拥有相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