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2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董事会决定发行一般责任债券,他们需要为该项目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预算应涵盖从建设成本到项目完成后一年内预计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在某些资金到位之前需要支付的地区债券的任何利息。

Section § 362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发行债券,用于资助与水相关的项目,例如灌溉、家庭和企业的供水系统,以及废水和雨水管理。这些资金还可以用于购买必要的财产,并履行与其他机构的合同。此外,债券还可以支付一个区域长达两年的运营成本。实质上,这是关于为区域内外水利基础设施和服务提供资金。

债券可以发行,用于获取或建设灌溉、生活、市政和工业供水工程,并按照第35500条的规定,在区域内外提供设施和服务,以收集、处理和处置污水、废弃物和雨水,包括为这些工程购置必要的财产;筹集资金以履行与其它机构签订合同中包含的、为执行区域权力与目的的合同承诺;筹集区域的全部或部分运营资金,所筹集资金总额在任何时候不得超过其董事会估计的区域两年运营总成本;购置区域目的所需的任何财产;以及以其他方式执行本分部的规定。

Section § 36253

Explanation

在收到建设或改进计划后,董事会可以批准或修改该计划,然后决定发行一般义务债券为项目提供资金。这一决定通过一项决议作出,其中声明了他们的意图,并提供了诸如目的、成本估算以及税款将如何仅对区内受影响土地征收等详细信息。将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供感兴趣的各方表达意见或反对,董事会将评估所涉土地区域的受益情况。作为参考,显示区边界的地图可供公众查阅。

在收到第36251条规定的工程计划后,董事会可以批准或修改拟议的工程计划,此后,通过通过一项决议,可以宣布其意图发行一般义务债券,以购置或建造经批准的工程计划中描述的改进项目,并发行该区或代表其改进区的一般义务债券,其利息和本金应由该区或改进区内应税土地的年度从价税支付。在此情况下,该决议应声明以下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36253(a) 董事会意图购置或建造经批准的工程计划中描述的改进项目,并发行一般义务债券,其收益将用于支付第36251条规定的估算中列明的相关费用。
(b)CA 水法典 Code § 36253(b) 计划目的的描述。
(c)CA 水法典 Code § 36253(c) 执行工程计划的估计费用。
(d)CA 水法典 Code § 36253(d) 为实现该目的而征收的评估费应专门针对该区或改进区的土地征收,包括任何并入其中的区域。
(e)CA 水法典 Code § 36253(e) 该区或改进区外部边界的地图已存档于该区秘书处,供任何感兴趣的人士查阅。
(f)CA 水法典 Code § 36253(f) 董事会就上述计划举行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届时董事会将确定该区或其改进区内土地的受益情况或缺乏受益情况,届时所有感兴趣的人士都将获得听取,并且任何书面抗议,如果存在,都将得到考虑。

Section § 362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关于就一项影响某个区域的决议举行公开听证会发出通知的要求。通知必须在每个受影响县的报纸上刊登,并在听证会前至少 (14) 天在区域内的三个地方张贴。此外,通知必须通过挂号邮件发送给最新评估名册上列出的业主,确保在听证会前 (14) 天完成。除了这些要求之外,不需要其他通知。

此类听证会的通知应通过在每个受影响县出版的、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第 (36253) 条规定的决议副本的方式发出,首次刊登应在听证会规定时间前至少 (14) 天,此举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6) 条进行。此类通知还应通过在区或改善区内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决议副本的方式发出,张贴时间应在听证会规定时间前至少 (14) 天。此外,其通知应通过挂号邮件向最后一次均衡评估名册上显示的每位业主寄送决议的核证副本的方式发出。此类通知的邮寄应在听证会前不少于 (14) 天完成。除本条要求之外,无需发出其他通知。

Section § 36255

Explanation
在针对拟议工程计划和一般责任债券的异议听证会预定日期之前,可能因此被征税的财产所有者可以提交书面抗议。该抗议必须详细描述财产以便识别,并证明签署人是其所有者,特别是如果他们的名字未出现在最新的评估记录中。所有抗议都应提交给区域秘书。

Section § 362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就特定水事问题举行异议听证会时,董事会将听取所有投诉并作出最终决定,该决定不可被质疑。董事会可以在必要时推迟听证会,任何书面异议都可以在听证会结束或被推迟之前由提交人撤回。

Section § 3625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一项需要发行普通义务债券(这基本上是一种必须通过向当地业主征税来偿还的贷款)的拟议公共项目遭到强烈反对时会发生什么。如果足够多的土地所有者(拥有相关土地或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或以上)正式抗议该项目,那么该项目必须暂停一年。如果这些抗议符合要求且未被撤回,则自董事会做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采取进一步行动。

Section § 362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评估某项决定是否遭到多数人反对时,委员会将使用最新的财产税评估名册来确定财产所有者。委员会无需核查任何其他来源来确认财产所有权,并且其对所有权的决定是最终的,不可质疑。

Section § 36259

Explanation
如果在听证会后,董事会决定区域内的所有土地都将从拟议的改善项目中受益,且没有重大反对意见,他们就可以发行债券为项目提供资金。这些旨在为改善计划提供资金的债券,必须符合前一节中的成本估算,并遵循与其他区域债券相同的规则。

Section § 362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法发行的债券以及它们产生的利息,必须按照本分部中已经确定的规则,以与加州水区内某个区或改善区发行的债券相同的方式进行支付。

根据本法发行的债券及其产生的利息,应以与本分部另有规定为加州水区下属的区或改善区发行的债券完全相同的方式支付。

Section § 362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1931年特别评估调查、限制和多数抗议法案中规定的程序不适用于本章所述的流程。

Section § 3626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区董事会在无需选民批准或公开听证的情况下发行一般责任债券。这些债券只能在以下情况下发行:其金额不超过1974年前已授权的数额,用于已批准的工程计划中的项目,并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但无需进行选举或听证)。债券的偿还通过对区内土地的无限财产税评估来担保。一旦这些债券发行,任何等额的已授权但未使用的债券必须被取消。

董事会可以在不经选举人投票或不举行进一步听证的情况下,根据以下规定,为区或其改善区提供并发行一般责任债券:
(a)CA 水法典 Code § 36262(a) 此类债券的本金金额不超过本章规定于1974年1月1日之前授权的区或该改善区债券本金金额的当时未发行余额。
(b)CA 水法典 Code § 36262(b) 债券的发行目的应符合为该授权债券所采纳的工程计划中规定的目的,或符合根据本部分第2章第1条(自第35950节起)可能修改的工程计划。
(c)CA 水法典 Code § 36262(c) 债券的发行应符合本分部的规定,但债券选举或通知和听证的要求除外。
根据本节发行的债券应通过对区或改善区土地的无限从价评估来担保,而不受《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分部第4部分第3章(自第2201节起)中规定的任何限制。
根据本节发行债券时,(a)和(b)分节中提及的未发行债券,其本金金额至少等于根据本节发行的债券的本金金额,应由董事会命令取消,且不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