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7150

Explanation

如果您因未支付评估费而将财产被辖区收走,您可以在出售后三年内赎回它,只要官方契约尚未交付。为此,您必须支付原始售价加上每年9%的利息,每月最低0.75%。您还需要支付出售后对该财产的任何新评估费和罚款,同样加上每年9%的利息。此外,您将承担出售和赎回证明的登记费以及任何出版费用。“赎回人”是指最初拥有该财产的人或其继承人。

因拖欠评估费而被出售给辖区的财产,可由赎回人自出售之日起三年内赎回,或此后在财产的征收人契约交付之前赎回,通过向征收人支付以下款项,以美国法定货币支付:
(a)CA 水法典 Code § 37150(a) 财产出售的金额,加上自出售之日起每年9%的利息,但任何不足一个月的期限不低于0.75%。
(b)CA 水法典 Code § 37150(b) 针对该财产的评估费金额,及其拖欠罚款,在出售后评估的,加上对拖欠的评估费及其罚款自拖欠之日起每年9%的利息,但任何不足一个月的期限不低于0.75%。
(c)CA 水法典 Code § 37150(c) 记录出售证明和赎回证明的登记员费用金额。
(d)CA 水法典 Code § 37150(d) 根据第36951条要求发布的通知的出版费用。
在本条中,“赎回人”是指其财产已被出售的人,或其权益继承人。

Section § 3715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当有人赎回财产时,征收员必须遵循的程序。在收到赎回款和记录员费用后,征收员必须签发两份赎回证明书。这些证明书确认了付款,并提供了原始销售记录的详细信息,包括记录的日期和位置。

Section § 3715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签发赎回证书时,其中一份副本必须交给赎回财产的人,即赎回人。

Section § 37153

Explanation
在签发赎回证书副本时,征收员也必须将其在原始销售证书已备案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进行登记。

Section § 37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财产因未缴评估费而被出售,且原所有者在三年内未将其赎回,地方当局可以正式主张所有权。这个过程包括在作出正式决定并发出适当通知后,由征收员将契约交付给该区。一旦契约被登记,原所有者赎回该财产的机会就结束了。

如果因拖欠评估费而出售的财产尚未赎回,且自其出售给该区之日起已满三年,则征收员在董事会决议要求下,并在发出第 (37155.1) 条要求的通知后,应将该财产的征收员契约交付给该区。赎回权应在该区登记该财产的征收员契约时终止。

Section § 37155.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交付因未缴评估款而被出售给某个区的财产的征收人契约之前,发布通知的要求。该通知必须在契约交付前45至60天内发布,其中应包含关键细节,例如通知日期、财产出售以来的时间,以及董事会已要求征收人契约的声明。它还必须解释赎回过程以及如果未完成赎回的后果,提供契约将被签署和交付的日期和时间,并包含提供进一步信息的官员的联系方式。其他必要细节包括财产描述、赎回财产所需的金额以及拖欠评估款的年份。

在收到根据第37155条提出的征收人契约要求后,且在根据该要求交付征收人契约前不少于45天且不多于60天,征收人应按照《政府法典》第6063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一份通知,其中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a) 通知日期。
(b)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b) 一份声明,说明截至某个指定日期,自通知中描述的财产或多处财产根据第4章(自第36950条开始)被出售给该区以来,已满三年或更长时间。
(c)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c) 一份声明,说明在指定日期,董事会已通过决议,要求将该财产的征收人契约交付给该区。
(d)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d) 一份声明,说明除非提前赎回,或者,如果该区已规定分期赎回且已启动分期赎回计划,否则该财产的征收人契约将交付给该区。
(e)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e) 征收人契约将被签署和交付的日期和时间。
(f)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f) 一份声明,说明如果征收人契约被签署和交付,赎回权将终止。
(g)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g) 将提供所有关于赎回的信息的官员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h)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h) 拖欠评估款项征收的财政年度。
(i)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i) 财产描述。
(j)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j) 赎回所需金额,其中应包括第37155.3条中规定的金额。
(k)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k) 该区当前评估簿上被评估人的姓名。
(l)CA 水法典 Code § 37155.1(l) 财产的街道地址(如果可用)。

Section § 37155.2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在签发收缴人契据之前,必须提前至少 (45) 天但不超过 (60) 天,通过挂号信向对该财产拥有权益的任何人发送通知。此通知是基于之前根据第 (37155.1) 条发布的类似通知。收缴人必须合理努力识别利害关系方,即那些如果签发收缴人契据其在财产中的任何权益将终止的人。这些努力包括从产权保险公司获取地块簿担保、核查县财产税记录以及查阅该区域的电话簿。

Section § 37155.3

Explanation
当依照规定发布通知时,赎回房产所需支付的金额中会增加一些额外费用。这些额外费用包括发布通知的开销,以及获取地块簿担保的费用,地块簿担保是一份详细说明房产所有权和权益的文件。

Section § 3715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当水区因未支付的评估费出售财产时,征收人契约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契约应说明出售日期,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赎回该财产。它提供了一个文件模板,其中显示了财产描述,并明确规定征收人将财产授予该区。该文件必须由区征收人签署并盖章。

征收人契约应包含出售日期及其声明,即在允许赎回的期限内无人赎回该财产;其形式可大致如下,空白处应填写以显示每个案件的事实:

征收人契约
______ 水区
在19__年__月__日,_____ 水区的征收人因拖欠评估费,将位于该区内、加利福尼亚州_____县的不动产出售给 _____ 水区,该不动产描述如下:

(插入描述)
无人从该出售中赎回该财产;赎回期限已过;且购买人已要求获得该财产的契据。
因此,我,_____ 水区的征收人,将上述所有不动产授予 _____ 水区。
兹以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本区印章,于19__年__月__日为证。
(区印章) _____ ___________ 水区的征收人

Section § 3715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当征收人将财产转让给一个区时,该转让必须像任何其他不动产交易一样予以记录,这意味着正式登记该契据。

征收人向区出具的契据,应当以记录不动产产权转让的通常方式予以记录。

Section § 371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财产通过征收人契约出售,该区将获得该财产的完全所有权,免除任何其他索赔,但某些与税收相关的留置权除外。如果财产为美国或本州所有,该契据是占有权的证据。该区随后可以出售或租赁该财产,通过决策过程确保该区的最佳结果。任何出售都必须通过记录销售条款的决议批准。

征收人契约将其中所述财产的产权转让给该区,免除所有产权负担,但为州、县、市或其他区目的征收的税收和评估留置权除外,除非该财产为美国或本州所有,在此情况下,它是占有权的初步证据。该区获得的产权可以通过公开拍卖或私人出售,并通过由总裁和秘书签署并确认的契据转让。转让权应由董事会决议授予,该决议应记录在其会议纪要中,并确定符合该区最佳利益的销售价格。该区也可以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该财产,以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

Section § 3715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征收人契约一旦经确认或证明,即作为初步证据,证明已遵循了若干法律步骤:土地已得到适当的估价和均衡化,评估款项已正确征收但未支付,财产已合法出售且未被赎回,并且契约由正确的官员签署。

征收人契约经确认或证明后,是以下事项的初步证据:
(a)CA 水法典 Code § 37159(a) 该土地已依法估价。
(b)CA 水法典 Code § 37159(b) 该土地已依法均衡化。
(c)CA 水法典 Code § 37159(c) 评估款项已依法征收。
(d)CA 水法典 Code § 37159(d) 评估款项未支付。
(e)CA 水法典 Code § 37159(e) 财产已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依法出售。
(f)CA 水法典 Code § 37159(f) 财产未被赎回。
(g)CA 水法典 Code § 37159(g) 签署契约的人是适当的官员。

Section § 371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收税员契约得到确认或核实,它就被视为确凿证据,证明从估税员的评估开始,所有导致契约产生的程序都已正确执行。但是,如果涉及任何实际欺诈,则不适用此规定。

除非涉及实际欺诈,经确认或证明的收税员契约,是证明从估税员的评估(包括在内)直至契约签署的所有程序均合规的确凿证据。

Section § 371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想质疑一份征收人契据,声称它无效或未能正确转让财产的完全所有权,你必须在该契据正式记录后的一年内提起这项法律诉讼。

Section § 371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想质疑某个区(或区域)就其从征收人那里获得的财产所制定的买卖、租赁或类似文件的有效性或效力,你必须在该文件由区(或区域)签署后的一年内提出质疑。

Section § 371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第37161条和第37162条不适用的例外情况。这些例外包括:财产出售前已支付评估款项;出售后财产已被赎回;土地不符合评估条件;出售时土地上没有应付的评估款项;存在欺诈行为;契约明显无效;或者财产所有人在出售时是未成年人或精神失能力者。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或被认定为精神失常者的情况,挑战出售的期限直到障碍消除后才开始计算。

第37161条和第3716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CA 水法典 Code § 37163(a) 财产出售所依据的评估款项已在出售前支付。
(b)CA 水法典 Code § 37163(b) 财产在出售后已被赎回。
(c)CA 水法典 Code § 37163(c) 土地在被评估时不受评估约束。
(d)CA 水法典 Code § 37163(d) 在出售时,土地上没有应付的评估款项。
(e)CA 水法典 Code § 37163(e) 欺诈行为已确立。
(f)CA 水法典 Code § 37163(f) 契约表面无效。
(g)CA 水法典 Code § 37163(g) 土地所有人在出售时是未成年人或精神失常者,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最早时间是障碍消除之时。

Section § 37164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你声称某项协议或交易(例如契约、租赁或期权)无效或存在缺陷,你有责任证明这一点。你必须清楚地说明你认为其无效或不规范的具体原因。

主张第37161条和第37162条所述的协议、契约、租赁或期权,或其所抱怨的任何评估、销售或评估契约无效、不规范或失效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其无效、不规范或失效,并且他应被要求具体陈述其主张无效、不规范或失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