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书记员应安排在每个受影响县出版的、具有普遍发行量的报纸上,连续三周至少每周一次发布公告。该公告应载明以下各项:
(a)CA 水法典 Code § 34180(a) 呈请书已提交给董事会。
(b)CA 水法典 Code § 34180(b) 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c)CA 水法典 Code § 34180(c) 呈请书的文本。
(d)CA 水法典 Code § 34180(d) 签署呈请书的姓名。
本法律规定,董事会书记员必须在每个受影响县的一份广为阅读的报纸上,每周发布一次公告,持续三周。该公告必须包含详细信息,例如呈请书已提交给董事会、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呈请书的全文以及签署呈请书的人员姓名。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