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470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水区是在1917年7月30日之后成立的,它可以选择通过向拥有或占用可获得区域供水土地的人收费来为其运营提供资金,而不是通过征收评估费。这些费用可以通过涉及通知、异议和听证的特定程序设定,并且可能包括备用费,即使土地所有者不实际用水。费用可能会根据月份或区域而变化,以反映服务的成本和效益。所收取的资金有助于支付区域的运营和维护成本,或任何其他合法的区域目的。

Section § 3547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在最初程序得到正确遵循的情况下,以相同的费率连续多年收取备用费(本质上是一种费用)。但是,如果该区域想要引入新的、增加的或延长的评估,他们必须遵循某些程序,包括提供通知以及举行异议和听证会的机会,这些程序在《政府法典》的另一部分中有所规定。

Section § 3547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对未支付的水费相关费用(例如用水费或备用费)在逾期时处以最高10%的罚款。如果费用在某个日期之后仍未支付,这些费用还将按每月最高1.5%的利率计息。区域决定费用何时被视为逾期。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先前设定的拖欠日期可能不适用于加收这些罚款和利息。

区域可以通过决议规定,对拖欠的水费、备用费、设施费或其他费用加收不超过10%的罚款,且拖欠费用应按每月不超过1.5%的利率计息。就本节而言,区域应确定费用在未支付后何时变为拖欠的期限或日期。第7部分(自第36550条起)和第7.5部分(自第37200条起)为未支付评估费(其中可能包括已作为评估费一部分的区域用水备用费或其他费用)设定的拖欠日期,不适用于根据本节对拖欠费用加收罚款和利息。

Section § 354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区从另一项法律(第 (35470) 条)中提到的来源获得的资金,超出了其日常开支所需,财务主管应将这笔多余的钱用于支付一般义务债券的利息,或者设立一个偿债基金。偿债基金是为了将来偿还债务或债券而预留的储蓄。

Section § 3547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为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按时偿还收益债券及其利息,董事会负责设定并收取售水费用。

Section § 35473

Explanation
每年4月1日之前,董事会必须设定收取多少费用,以支付到期应付的收入债券本金和利息。

Section § 3547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董事会如何负责设定水费,以偿还收益债券及其利息。这些费用可以按每英亩或每个连接的固定费率、按计量用水量、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确定。

收取的总金额应足以支付债券上注明的金额以及一年的利息,除非该区的盈余资金中已有足够的钱来支付本年度的债券款项和利息。

支付收益债券及其利息的费用应由董事会按每英亩或每个连接的固定费率、或按计量收费、或按固定费率和计量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并且应足以筹集发行时债券票面所示金额及其一年的利息,除非该区已在其区库中积累了可用于支付本年度到期应付的所有债券和利息的盈余资金。在此情况下,收费可以这样制定:通过售水筹集的总金额加上盈余资金,等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票面价值及其利息。

Section § 35475

Explanation
本法规规定,即使水未被实际使用,用于支付收益债券及其利息的费用也可以包括“备用费”或“持有费”。负责这些债券的董事会将制定这些费用的规章制度。

Section § 354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向物业提供供水服务之前,收取用于偿还收益债券本金和利息的费用。

Section § 3547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每年必须收取费用以偿还收益债券及其利息,直至它们完全偿清。

Section § 354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区发行收益债券时,这些债券的偿还和利息支付,将优先从该区售水所得的资金中支付。但是,如果该区在选举选票和债券中另有明确规定,他们可以选择将这项财务义务仅限于其部分收入,或仅限于售水所得的特定比例。

除非该区通过在批准债券的选举中使用的选票和所有债券中明确载明的限制,将该费用和留置权限制为该区部分收入,或限制为售水和用水所得全部收入的固定部分,否则所有收益债券的赎回和利息费用均对售水所得的全部收入享有第一留置权。

Section § 354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选择由县来征收和收取区域评估费的备用费。如果区域做出此选择,它需要在每年八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之前向县审计员和估价员提供具体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每英亩的收费金额、预计收取总额,以及每块土地的详细信息,例如土地所有者的姓名和每块地块的总费用。这些信息对于县从财政年度的7月1日开始正确评估和收取费用是必需的。

Section § 35480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县评估员和审计员将某个区的备用费列入每个业主及其地块的税单中。这些费用是税单上列出的任何其他税费之外的额外费用。

Section § 354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税务官和司库负责征收、接收并将备用费分配给相关区域。这些费用是与常规的县税款一并征收的。

Section § 354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供水区向租户供水,它不能让未来的租户支付前任租户未支付的水费或罚金。但是,供水区可以要求将未来的供水服务账单记在房东或业主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