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和合同可用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目的:
(a)CA 水法典 Code § 35876(a) 灌溉、排水或防洪工程的购置、扩建或运营。
(b)CA 水法典 Code § 35876(b) 供水。
(c)CA 水法典 Code § 35876(c) 作为主债务人或担保人承担对美国的债务。
(d)CA 水法典 Code § 35876(d) 从美国接收或借款并规定其偿还方式,以用于为该区或其中成立的任何配水区或改善区建设项目、配水系统或其他工程,该等工程应用于水的储存、调节、控制、开发和分配,以灌溉土地,或用于该区内排水水的使用、控制和分配,或用于防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