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850

Explanation
一位被称为秘书的官员必须记录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一切。

Section § 348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与区的活动和运作相关的文件都必须由秘书在区办公室存档。这些文件随时向任何感兴趣的人开放查阅。

所有与区事务相关的文件均应存档于区办公室,由秘书保管,并应随时向任何感兴趣的人开放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