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与水务问题相关的排除申请听证会的程序。在预定的听证会上,委员会将审查申请本身、支持申请的任何证据、任何书面异议以及支持这些异议的证据。这确保了在做出决定之前,各方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主张。

按照本章第1条规定公布的排除申请听证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听证会可能延期的时间,委员会应听取以下所有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48025(a) 申请。
(b)CA 水法典 Code § 48025(b) 申请人或代表申请人可能提交的所有证据或证明。
(c)CA 水法典 Code § 48025(c) 任何根据本章第1条规定说明理由的人可能书面提出的对申请的所有异议。
(d)CA 水法典 Code § 48025(d) 可能为支持对申请的异议而提交的所有证据或证明。

Section § 48026

Explanation
如果对某个区域感兴趣的人,在请愿书提交后,没有书面反对将特定土地排除在外,则意味着他们同意将该土地从该区域中移除。

Section § 48027

Explanation
当你向委员会提交请愿书时,这意味着你和所有签署请愿书的人都同意将请愿书中提及的土地从该区域中移除。

Section § 48028

Explanation

如果您提交了排除某项内容的请求(或申请),您必须支付通知程序和听证会费用。

本章第1条规定的通知费用以及关于排除申请的听证会费用,应由提交申请的人支付。

Section § 48029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提交一份将土地从某个区划中排除的申请,如果没有证据支持您的请求,委员会将驳回该申请。如果您提交了证据,但这些证据未能支持您的主张,委员会可以驳回针对该土地的申请。此外,如果委员会认为将该土地排除不符合该区划的最佳利益,它将驳回该申请,除非他们认为该土地无论如何都不会从该区划的服务中受益。

在排除申请的听证会上,委员会应命令驳回该申请:
(a)CA 水法典 Code § 48029(a) 当未提交任何支持该申请的证据时,应完全驳回。
(b)CA 水法典 Code § 48029(b) 对于申请中描述的任何土地,如果提交的证据未能支持该申请,则应驳回。
(c)CA 水法典 Code § 48029(c) 对于申请中描述的任何土地,如果委员会认为将其排除不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则应驳回,但委员会判断该土地不会从该区的运作中受益的情况除外。

Section § 480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在对排除申请进行听证后,董事会可以决定将特定土地从一个区域中排除。如果董事会认为该土地不会从该区域的运作中受益,则可以将其排除。此外,如果董事会认为排除该土地符合该区域的最佳利益,并且以下任一情况属实:没有人正式书面提出异议,所有异议均已撤回,或者在听证会上没有异议得到支持。

董事会在审理任何排除申请后,当被排除的土地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应当命令排除其中描述的全部或部分土地:
(a)CA 水法典 Code § 48030(a) 董事会判断该土地不会从该区域的运作中受益。
(b)CA 水法典 Code § 48030(b) 董事会认为该排除符合该区域的最佳利益,且以下任一情况属实:
(1)CA 水法典 Code § 48030(b)(1) 没有利害关系人书面提出异议,说明不应排除该土地的理由。
(2)CA 水法典 Code § 48030(b)(2) 所有针对该排除提出的书面异议均已被撤回。
(3)CA 水法典 Code § 48030(b)(3) 没有针对该排除提出的书面异议在听证会上成立。

Section § 480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土地从一个区域中被移出,这不会影响该区域继续存在的能力。该区域仍然保留其所有权利,特别是与任何财产相关的权利,并且它仍然必须履行其所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