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59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土地所有者在直接征收令签发之前的任何时候,以现金支付其征收额。该付款不应包括任何利息,也不应包括通常为弥补潜在付款违约而额外增加的10%。

Section § 45921

Explanation

一旦您已全额支付了土地上某项特定评估的款项,您就不再需要支付该项目的年度分期付款了。但是,您的土地仍需承担与运营相关的任何费用或任何可能出现的额外评估。

依照第45920条已支付评估金额的土地,不受为项目或合同目的征收的评估的年度分期付款的约束,但其仍须承担为运营目的征收的任何评估以及为任何补充或额外评估征收的任何评估的责任。

Section § 45922

Explanation
如果土地所有者想减少或消除因直接评估而对其土地产生的财务索赔(留置权),他们可以向区财务主管提交凭证以取消该评估。

Section § 459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要求,用于减轻或解除评估留置权的权证(一种金融工具),其到期期限应与相关批次权证的平均到期期限大致一致。

Section § 459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提交凭证以供注销时,司库必须告知董事会涉及的本金和利息金额。接着,董事会负责注销这些凭证,并正式更新记录,以反映针对该人土地评估的这一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