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遗产中有一项未来权益,其生效条件是某人死亡时没有子女或继承人,那么如果该人在其死后有能够继承的遗腹子出生,这项未来权益就会失效。

Section § 7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设立了一项未来权益——比如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他人——他们也可以规定取消或变更该权益的方式。未来权益可能被取消,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权益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未来权益可以以设立该权益的一方在设立时规定或授权的任何方式、行为或手段被废止;并且,未来权益即使因此可能被废止,也不应仅因此理由在设立时被裁定无效。

Section § 7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拥有一项未来将转让给其他人的财产权益,你不能通过出售或进行其他任何操作来破坏这项权益。唯一的例外是法律下一节的规定,或者如果你因违法而受到影响你权益的处罚。

任何未来权益均不得因中间权益或先行权益所有人的任何转让或其他行为,或因没收、放弃、合并或其他方式对该先行权益的任何消灭而废止或排除,但下一节另有规定,或法律规定因违反法律而施加没收作为处罚者除外。

Section § 7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财产的未来权益是正确设立的,它不会仅仅因为在触发该未来权益的事件发生之前,较早的权益就终止而失效。如果那个事件后来确实发生了,那么这项未来权益仍然会生效,就好像较早的权益一直持续到那个时候一样。

在其设立时有效的未来权益,不因其生效所依赖的偶发事件发生之前,先前权益的终止而失效;但如果该偶发事件此后发生,则该未来权益以与先前权益持续到同一时期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程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