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权益只能通过法律规定,或通过由转让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进行转让。
动产转让转让方式
Section § 1140
本法律解释了当一个人或公司(客户)委托另一个人或公司(模具制造商)制造冲模、模具或型件时,这些物品的所有权会如何变化。如果客户在冲模、模具或型件上次使用后三年内没有从模具制造商那里取回这些物品,模具制造商可以合法地取得所有权,并打算对其进行处置。如果模具制造商计划取得所有权,必须通过挂号信通知客户。如果客户在120天内没有回应,模具制造商将合法获得所有权,并可以处置这些物品,无需承担责任,但同时也要确保这不影响客户的任何专利或版权权利。
(a)CA 民法 Code § 1140(a) 就本节而言:
(1)CA 民法 Code § 1140(a)(1) “客户”一词指任何导致或曾导致模具制造商制造、铸造或以其他方式制作冲模、模具或型件的个人或实体。
(2)CA 民法 Code § 1140(a)(2) “模具制造商”一词指任何制造、铸造或以其他方式制作冲模、模具或型件的个人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工具或冲模制造商。
(3)CA 民法 Code § 1140(a)(3) 就本节而言,“上次使用后三年内”一词应解释为包括冲模、模具或型件上次使用后的任何期间,无论该期间是否在本节生效日期之前。
(b)CA 民法 Code § 1140(b) 在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况下,客户应拥有模具制造商占有的任何冲模、模具或型件的所有权利和所有权。
(c)CA 民法 Code § 1140(c) 如果客户在冲模、模具或型件上次使用后三年内未向模具制造商主张占有权,则任何冲模、模具或型件的所有权利和所有权可依法转让给模具制造商,以便根据本节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冲模、模具或型件。
(d)CA 民法 Code § 1140(d) 如果模具制造商选择依法将其拥有任何冲模、模具或型件的所有权利和所有权转让给自己,模具制造商应通过挂号信向客户的首席执行官发送书面通知,如果客户不是商业实体,则发送给客户本人,寄至客户最后已知地址,表明模具制造商打算根据本节通过依法将所有此类权利和所有权转让给模具制造商来终止客户的权利和所有权。
(e)CA 民法 Code § 1140(e) 如果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起120天内未亲自或通过邮件回应以主张占有特定冲模、模具或型件,或未与模具制造商就其存储作出其他合同安排,则客户的所有权利和所有权应依法转让给模具制造商。此后,模具制造商可以将其作为自己的财产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特定模具、工具或冲模,而无需承担对客户的任何责任,但本节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影响客户根据联邦专利或版权法或任何有关不正当竞争的州或联邦法律享有的任何权利。
模具制造商 冲模 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