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03.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正式名称是“购房者选择法案”,这意味着在提及它时可以使用这个名称。

Section § 1103.2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旨在解决与止赎房屋销售相关的问题。它认识到止赎房屋现在占据了房地产市场的很大一部分,这种集中改变了市场运作方式,常常影响到普通购房者。为确保公平,该法律与联邦法规保持一致,禁止卖方在出售止赎房屋时要求买方从特定公司购买产权保险或托管服务。这一保护措施旨在维护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特别是对于止赎房产。

(a)CA 民法 Code § 1103.21(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
(1)CA 民法 Code § 1103.21(a)(1) 止赎房产的销售已成为二手房地产市场上房屋的主要部分。
(2)CA 民法 Code § 1103.21(a)(2) 近期陷入困境的房地产市场导致大部分可供转售的房屋集中在止赎贷款人手中,并极大地改变了影响普通购房者的市场动态。
(3)CA 民法 Code § 1103.21(a)(3) 维护合同条款的公平可协商性是房地产交易中应予维护的重要政策目标。
(4)CA 民法 Code § 1103.21(a)(4) 市场上大量止赎房屋的转售可能导致不公平,因此需要立即实施防止滥用的保护措施。
(5)CA 民法 Code § 1103.21(a)(5) 联邦房地产结算程序法 (RESPA) 制定了公平协商结算服务的一般规则,禁止回扣,并明确禁止联邦相关交易中的卖方要求买方从特定保险公司购买产权保险。
(6)CA 民法 Code § 1103.21(a)(6) 加州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卖方将从特定保险公司或提供商购买产权保险或托管服务作为止赎房屋销售的条件。
(7)CA 民法 Code § 1103.21(a)(7) 因此,有必要将本法案纳入加州法律,以向购房者提供遵循 RESPA 模式的保护,并适用于并阻止将止赎房屋的销售以买方从特定保险公司或产权公司购买产权保险和/或以买方从特定提供商购买托管服务为条件。
(b)CA 民法 Code § 1103.21(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就本法案而言,住宅房地产的销售应被视为包括收到购买该住宅房地产的要约。

Section § 1103.22

Explanation

如果您出售一套最多包含四个单元的房屋,您不能强迫买方使用特定的产权保险公司或托管服务。但是,如果您推荐了某家公司,您必须首先告知买方他们有权自行选择。违反此规定的卖方必须向买方支付产权或托管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并且他们可能会面临其专业许可机构的处罚。仅仅因为有人没有遵守此规定,交易不会被撤销。

(a)CA 民法 Code § 1103.22(a) 拥有四套或以下住宅单元的住宅房地产的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要求,作为出售该物业的条件,买方必须从特定的产权保险公司或托管代理人处购买该物业的产权保险或与物业销售相关的托管服务。本节不禁止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推荐的产权保险公司或托管代理人的服务,但前提是卖方首先向买方提供书面通知,告知其有权独立选择这些服务。
(b)CA 民法 Code § 1103.22(b) 就本节而言:
(1)CA 民法 Code § 1103.22(b)(1) “托管服务”是指根据《金融法典》第6部(自第17000条起)获得许可或根据《金融法典》第17006条免于许可的人员提供的服务。
(2)CA 民法 Code § 1103.22(b)(2) “卖方”是指在止赎出售中获得拥有四套或以下住宅单元的住宅房地产所有权的抵押权人或信托契约受益人,包括任何此类抵押权人或受益人的受托人、代理人、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
(3)CA 民法 Code § 1103.22(b)(3) “产权保险”是指由在本州获准根据《保险法典》第6部第1章(自第12340条起)经营产权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
(c)CA 民法 Code § 1103.22(c) 违反本节规定的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相当于产权保险或托管服务所有收费三倍的赔偿责任。此外,任何违反本节规定的人员均应被视为违反了其执照法律,并应受到其许可机构的纪律处分。
(d)CA 民法 Code § 1103.22(d) 仅因任何人未能遵守本法案的任何规定,受本节约束的交易不应被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