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缺陷诉讼的条件程序
Section § 941
Section § 942
如果房主想主张他们的房屋不符合某些建筑标准,他们只需证明房屋不符合这些标准即可。只要问题与原始建造有关,他们就不需要证明问题是由什么引起的,也不需要证明遭受了任何损害。但是,建筑商可以针对这些索赔提出一些抗辩。
Section § 943
本节限制了您可以就房屋的某些问题(特别是新建房屋的缺陷)提起的法律索赔类型。通常,您不能就另一项特定法律已涵盖的相同问题提起额外的索赔。但是,如果您有单独的索赔,例如人身伤害或欺诈,这些仍然是允许的。对于单户住宅的业主,如果存在建筑缺陷,他们有权获得修复问题所需的费用或因此导致房屋价值下降的金额中较低者。个人使用方面有一些例外情况。
Section § 944
如果您是业主,并就建筑缺陷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您可以追回因这些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这包括修复任何违反建筑标准的情况,以及在此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任何进一步损害。它还涵盖因不当维修产生的任何费用,暂时搬迁或储存物品的需要,以及如果您在家中经营业务所造成的任何收入损失。此外,您还可以追回调查费用以及根据合同或法律您有权获得的其他任何费用。
Section § 945
Section § 945.5
本法律解释,如果建筑商及相关专业人员能够证明针对建筑相关问题的某些抗辩理由,他们可以免除责任。这些抗辩理由包括由超出规范标准的意外自然事件(如恶劣天气或地震)引起的问题。此外,如果房主不合理地未能处理或预防损害,忽视了书面提供的维护建议,或者缺陷是由于他们自己的改动或滥用财产造成的,建筑商可能无需承担责任。另外,如果索赔提出过晚、涉及有效的免责声明,或者建筑商已妥善修复,这些都是可接受的抗辩理由。最后,本特定法规未涵盖的其他一般性抗辩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