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0.30

Explanation
公共区域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居民开放,并且这些开放时间需要在每个设施处清晰地展示。

Section § 800.31

Explanation

在浮动房屋码头,如果屋主同意,规则可以随时更改。如果屋主不同意,则必须提前至少六个月收到关于变更的书面通知。对于新屋主,如果在他们入住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他们这些变更,则视为符合要求。

浮动房屋码头的规则或规定,经屋主同意可随时修订;或未经其同意,但在向其发出不少于六个月的书面通知后,亦可修订。对于租赁期在规定的通知期内开始的新屋主,如果在其租赁期开始之前向其发出关于拟议修订的书面通知,则应视为符合本节规定。

Section § 800.32

Explanation

浮动房屋码头的管理方未经您的书面许可,不得进入您的浮动房屋,并且您可以随时撤回该许可。但是,他们可以进入您房屋所在的区域,以修复危险问题或维护公用设施和公共空间,前提是他们这样做是合理的且不会打扰您。在紧急情况下或如果您已遗弃房屋,他们可以未经许可进入。

(a)CA 民法 Code § 800.32(a) 除 (b) 款另有规定外,且无论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何,浮动房屋码头、合作社或浮动房屋公寓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未经住户事先书面同意,无权进入浮动房屋。住户可随时书面撤销此同意。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有权随时进入浮动房屋所在的泊位,以纠正管理人认定为危险状况的情况,或在任何合理时间进行公用设施、码头和公共区域的维护,但不得以干扰住户安静享有的方式或时间进行。
(b)CA 民法 Code § 800.32(b) 在紧急情况下或住户已遗弃浮动房屋时,浮动房屋码头、合作社或公寓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可在未经住户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浮动房屋。

Section § 800.33

Explanation

浮动房屋码头的管理方必须告知现有和潜在的浮动房屋业主几项重要信息:码头所持有的分区或使用许可证的类型,这些许可证是否有到期或续期日期,以及管理方所持有的任何租赁合同的期限。如果这些许可证或租赁合同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业主的变化(例如租赁终止或分区变更),管理方必须在变更发生前至少30天通知所有相关人员。潜在业主应在他们开始租赁前收到此通知。

(a)CA 民法 Code § 800.33(a) 管理方应就以下事项向所有浮动房屋业主和潜在浮动房屋业主发出书面通知:(1) 浮动房屋码头运营所依据的分区或使用许可证的性质,(2) 如果浮动房屋码头是根据有续期或到期日的许可证运营的,通知中应包含相关信息和日期,以及 (3) 管理方作为承租人的浮动房屋码头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租赁的期限。
(b)CA 民法 Code § 800.33(b) 如果浮动房屋码头运营所依据的分区或使用许可证发生变更,或者管理方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发生可能影响业主(包括租赁终止)的变更,或者发生关于租赁终止的诉讼,或者使用许可证到期,则应在变更生效日期前至少30天向所有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关于浮动房屋码头或其任何部分用途变更的通知,应受第800.71条(f)款的管辖。潜在浮动房屋业主应在租赁期开始前收到通知。

Section § 800.34

Explanation
如果您居住在浮动房屋码头并提出要求,管理方必须书面告知您码头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

Section § 800.35

Explanation

浮动房屋码头管理方可以进入他们拥有的浮动房屋,但仅在获得承租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除非发生紧急情况、给予合理通知进行维修、房屋被遗弃或根据法院命令。对于码头不拥有的房屋,他们需要事先书面同意,但例外情况包括紧急情况、房屋被遗弃或法院命令。

(a)CA 民法 Code § 800.35(a) 浮动房屋码头管理方可以进入码头所拥有的浮动房屋,但仅在获得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除非:
(1)CA 民法 Code § 800.35(a)(1) 发生紧急情况。
(2)CA 民法 Code § 800.35(a)(2) 在合理通知并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进行必要或约定的维修。
(3)CA 民法 Code § 800.35(a)(3) 当房屋所有人已放弃该处所。
(4)CA 民法 Code § 800.35(a)(4) 根据法院命令。
(b)CA 民法 Code § 800.35(b) 浮动房屋码头管理方可以进入非码头所拥有的浮动房屋,但仅在获得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除非:
(1)CA 民法 Code § 800.35(b)(1) 发生紧急情况。
(2)CA 民法 Code § 800.35(b)(2) 当房屋所有人已放弃该处所。
(3)CA 民法 Code § 800.35(b)(3) 根据法院命令。

Section § 800.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当房屋所有人似乎遗弃了码头中的浮动房屋时会发生什么。如果租金连续45天未付,且码头认为房屋已被遗弃,码头可以发出书面遗弃认定通知。如果房屋所有人未在指定日期前回复,声明他们打算保留房屋并提供用于法律通知的地址,则该浮动房屋将被视为遗弃,租赁协议终止。但是,如果房屋所有人能证明租金并未连续拖欠45天,或者他们已告知码头会保留房屋,他们就可以对这种遗弃认定提出异议。码头始终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支付租金或搬离,这与遗弃程序是分开的。

(a)CA 民法 Code § 800.36(a) 非浮动房屋码头所有的浮动房屋,如果浮动房屋码头按照本节规定发出书面遗弃认定通知,且房屋所有人未在码头通知中指定的终止日期之前,向码头发出书面通知,声明其不打算遗弃该浮动房屋,并提供一个房屋所有人可在任何针对码头非法占有的诉讼中通过挂号信送达的地址,则该浮动房屋应被房屋所有人视为遗弃,租赁协议应终止。
(b)CA 民法 Code § 800.36(b) 码头仅在码头租金已连续拖欠至少45天,且码头管理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房屋所有人已遗弃该浮动房屋的情况下,方可根据本节规定向房屋所有人发出遗弃认定通知。租赁终止日期应在码头的通知中明确指定,且不得早于通知亲自送达后15天,或如果邮寄,不得早于通知投寄邮件后18天。
(c)CA 民法 Code § 800.36(c) 码头的遗弃认定通知应亲自递送给房屋所有人,或以预付邮资的平信寄送至房屋所有人最后已知地址;如果码头有理由相信寄往该地址的通知房屋所有人将无法收到,则还应寄送至码头所知的、房屋所有人合理预期会收到通知的其他地址(如有)。
(d)CA 民法 Code § 800.36(d) 遗弃认定通知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

遗弃认定通知
致:
_____ (房屋所有人姓名) _____
_____ (房屋所有人地址) _____
本通知根据《民法典》第800.36节发出,涉及您在________(请填写物业地址或其他足够描述)租赁的浮动房屋码头。该码头的租金已连续拖欠45天,码头认为您已遗弃该浮动房屋。
该浮动房屋将根据《民法典》第1951.2节的含义被视为遗弃,您的租赁协议将于____(此处填写一个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本通知亲自送达后15天,或如果邮寄,不得早于本通知投寄邮件后18天)终止,除非在该日期之前,以下签署人收到您寄至下方所示地址的书面通知,其中包含以下两点:
(1)CA 民法 Code § 800.36(1) 您不打算遗弃浮动房屋的意图。
(2)CA 民法 Code § 800.36(2) 在任何针对浮动房屋码头非法占有的诉讼中,您可通过挂号信送达的地址。
您必须按照租赁协议的要求支付该码头到期未付的租金,否则可能导致对您提起诉讼。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码头经理/所有人签名) _____
_____ (码头经理/所有人姓名(打印或手写)) _____
_____ (房屋所有人应发送通知的地址) _____
(e)CA 民法 Code § 800.36(e) 如果房屋所有人证明以下任何一点,则该浮动房屋不应根据本节规定被视为遗弃:
(1)CA 民法 Code § 800.36(e)(1) 发出遗弃认定通知时,租金并未连续拖欠45天。
(2)CA 民法 Code § 800.36(e)(2) 发出遗弃认定通知时,码头认为房屋所有人已遗弃浮动房屋的理由不合理。码头管理方知道房屋所有人在浮动房屋上留有个人物品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证明码头管理方没有合理理由相信房屋所有人已遗弃浮动房屋。
(3)CA 民法 Code § 800.36(e)(3) 在码头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之前,房主向出租人发出了书面通知,表明其无意放弃浮动房屋,并说明了一个地址,在该地址他或她可以通过挂号信被送达任何针对码头非法占有的诉讼。
(4)CA 民法 Code § 800.36(e)(4) 在发出放弃信念通知之日前的45天开始,至租约根据该通知本应终止之日结束的期间内,房主向码头支付了所有或部分到期未付的租金。
(f)CA 民法 Code § 800.36(f)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码头或房主以其他方式证明浮动房屋已被房主放弃,其含义符合第1951.2条的规定。
(g)CA 民法 Code § 800.36(g)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码头在第800.71条允许的任何时间,发出要求房主支付租金或搬离的通知,或影响法律要求或允许的任何其他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本节规定的通知的发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典》第1161条和第1162条的要求。

Section § 800.37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浮动房屋由码头拥有,那么只要遵循另一部法律(即第1951.3条)中规定的具体步骤和规则,它就可以被视为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