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8.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商家和器官获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扫描驾驶执照。商家可以这样做是为了核实年龄、检查执照的真实性、遵守法律要求、批准支付或预防欺诈。器官捐赠组织可以使用它来注册个人成为器官捐赠者。但是,商家不能将这些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能存储这些信息。如果他们违反了这项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或监禁。

(a)Copy CA 民法 Code § 1798.90(a)
(1)Copy CA 民法 Code § 1798.90(a)(1) 商家可以在任何电子设备中扫描或刷取由机动车辆管理局签发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明卡,用于以下目的:
(A)CA 民法 Code § 1798.90(a)(1)(A) 核实年龄或驾驶执照或身份证明卡的真实性。
(B)CA 民法 Code § 1798.90(a)(1)(B) 遵守记录、保留或传输该信息的法律要求。
(C)CA 民法 Code § 1798.90(a)(1)(C) 向支票服务公司传输信息,用于批准可转让票据、电子资金转账或类似的支付方式,但支票服务公司只能使用或保留执照或卡片上的姓名和身份识别号码。
(D)CA 民法 Code § 1798.90(a)(1)(D) 收集或披露为报告、调查或预防欺诈、滥用或重大虚假陈述所需的个人信息。
(2)Copy CA 民法 Code § 1798.90(a)(2)
(A)Copy CA 民法 Code § 1798.90(a)(2)(A) 器官获取组织可以在任何电子设备中扫描或刷取由机动车辆管理局签发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明卡,向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7150.90条设立的“生命捐赠加州器官和组织捐赠者登记处”传输信息,以便个人表明自己是注册器官捐赠者。根据本款收集或传输的信息应遵守机动车辆管理局信息安全协议。
(B)CA 民法 Code § 1798.90(a)(2)(A)(B) 在扫描或刷取由机动车辆管理局签发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明卡之前,器官获取组织应向申请人提供清晰醒目的通知,并应遵循本分段规定的程序:
(i)CA 民法 Code § 1798.90(a)(2)(A)(B)(i) 一旦申请人的信息填充到电子表格中,申请人应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并在阅读清晰醒目的同意信息后点击“提交”,该信息不得与其他信息合并或包含在其他信息中,确认申请人的信息将仅用于添加到登记处。
(ii)CA 民法 Code § 1798.90(a)(2)(A)(B)(ii) 申请人应提供其签名以完成注册。
(iii)CA 民法 Code § 1798.90(a)(2)(A)(B)(iii) 该组织或登记系统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确认,确认其已注册成为器官和组织捐赠者。
(3)CA 民法 Code § 1798.90(a)(3) 商家或器官获取组织不得保留或使用通过该电子方式获得的任何信息,用于本文规定以外的任何目的。
(b)CA 民法 Code § 1798.90(b) 在本节中:
(1)CA 民法 Code § 1798.90(b)(1) “商家”指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商业企业。
(2)CA 民法 Code § 1798.90(b)(2) “器官获取组织”指由联邦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指定为器官获取组织的人员。
(c)CA 民法 Code § 1798.90(c) 违反本节规定构成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不超过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