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17.0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共有增值贷款中使用的关键术语。“调整后的公平市场价值”是指房产的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不包括止赎销售。“借款人成本”包括借款人为购买房产支付的所有费用。“或有递延利息”是贷款人要求获得房产增值的一部分。“资本改进成本”考虑了建筑升级。“贷款人”是提供贷款的一方,通常是养老基金。“净增值”是房产增值部分减去购买和改进成本。“净销售价格”扣除了销售费用。“现行利率”是与联邦抵押贷款数据挂钩的基准利率。最后,“共有增值贷款”是一种抵押贷款,贷款人在房产出售时获得房产增值的一部分。

为本章之目的:
(a)CA 民法 Code § 1917.020(a) “调整后的公平市场价值”指以下各项:
(1)CA 民法 Code § 1917.020(a)(1) 在共有增值贷款到期日之前善意进行的真实销售的净销售价格,但不包括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726条或第2924条进行的止赎或受托人销售。
(2)CA 民法 Code § 1917.020(a)(2)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根据第1917.040条或第1917.042条进行的最近一次年度评估中指定的财产价值金额。
(b)CA 民法 Code § 1917.020(b) “借款人的财产成本”指借款人购买财产所产生的总成本,包括文件转让税、托管和登记费以及产权保险费。
(c)CA 民法 Code § 1917.020(c) “或有递延利息”指净增值乘以三分之一所得出的金额。
(d)CA 民法 Code § 1917.020(d) “资本改进成本”指根据第5条(自第1917.050条起)确定的信贷金额(如有)。
(e)CA 民法 Code § 1917.020(e) “贷款人”指根据第1917.030条代表养老基金发放共有增值贷款的任何人。在根据第1917.030条将共有增值贷款转让给养老基金后,“贷款人”应指养老基金受让人(或任何后续受让人)及其指定服务共有增值贷款的代理人。
(f)CA 民法 Code § 1917.020(f) “净增值”指调整后的公平市场价值减去借款人的财产成本和资本改进成本之和。
(g)CA 民法 Code § 1917.020(g) “净销售价格”指总销售价格减去借款人实际支付的销售费用,包括房地产佣金、广告费、文件转让税、法律、托管和登记费以及产权保险费。
(h)CA 民法 Code § 1917.020(h) “现行利率”指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在其最近一次四个月常规抵押贷款承诺的自由市场系统拍卖中接受的加权平均收益率;或者,如果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改变其自由市场系统拍卖,则指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采纳的、实质上替代或取代当前四个月承诺自由市场系统拍卖的系统;或者,如果在共有增值抵押贷款申请执行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没有进行拍卖或其等效活动,则指由旧金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计算的第11区储蓄和贷款协会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i)CA 民法 Code § 1917.020(i) “共有增值贷款”指根据本章规定,以第1917.030条中指定类型的自住房地产为担保而发放的任何贷款,并且贷款人有权获得担保财产价值增值的一部分。“共有增值贷款”包括信托契据以及与该贷款相关的任何债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