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如下:
(a)CA 民法 Code § 1786(a) 调查性消费者报告机构在为就业和保险目的,以及与租赁住宅单元、传票和法院命令、执照及其他合法目的相关的事项,收集、整理、评估、汇编、报告、传输、转让或交流消费者信息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b)CA 民法 Code § 1786(b) 有必要确保调查性消费者报告机构在履行其重大职责时,做到公平、公正,并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
(c)CA 民法 Code § 1786(c) 在这个新的计算机时代,身份盗窃犯罪已呈爆炸式增长,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白领犯罪。
(d)CA 民法 Code § 1786(d) 这种犯罪的独特性意味着它常常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年未被发现其身份已被滥用。
(e)CA 民法 Code § 1786(e) 由于在受害者采取措施阻止和起诉此犯罪之前,身份盗窃的通知至关重要,因此,如果消费者能自动获得任何针对他们的调查性消费者报告副本,他们将得到最佳保护。
(f)CA 民法 Code § 1786(f) 本篇的目的是要求调查性消费者报告机构采纳合理的程序,以公平公正地满足商业对就业、保险信息以及与租赁住宅单元相关信息的需求,同时根据本篇的要求,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相关性和正当利用。
(g)CA 民法 Code § 1786(g) 立法机关特此打算根据本篇对调查性消费者报告机构进行监管,以最佳方式保护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