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法救济
Section § 1785.30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您的信用报告有错误,您可以怎么做。在信用调查之后,如果您认为有错误信息,您可以书面通知向信用机构提供该信息的人,要求他们更正。他们必须在30天内回复。在问题解决期间,您可以要求信用机构在报告中注明该信息存在争议。如果信息最终被证实是错误的,您可以要求他们修正。如果信用机构在90天内没有收到信息提供者的回复,他们就必须从您的报告中删除该信息。
Section § 1785.31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消费者在有人违反某些消费者保护规定并因此遭受损害时提起诉讼。如果损害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他们可以追回费用、工资损失、律师费,有时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故意违规,他们还可能获得惩罚性损害赔偿。如果有人不当获取他们的信用报告,消费者也可以提起诉讼,最低赔偿金额为2500美元。如果是集体诉讼,法院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救济,并考虑额外因素。如果消费者只想阻止违规行为,他们可以获得法院命令,而无需寻求其他补救措施。该法律还规定了诉讼费用和律师费,但如果对债务催收人提起的诉讼并非善意,催收人可以追回其费用。
Section § 1785.32
这项法律规定,消费者不能起诉信用报告机构或向其提供信息的公司,就信息报告事宜指控其诽谤、侵犯隐私或过失,除非信息是虚假的,并且是故意意图伤害消费者而提供的。
Section § 1785.33
如果有人想就本章项下的违规行为提起诉讼,他们通常有两年时间,从他们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算,但最长不超过问题首次发生之日起七年。然而,如果被告故意谎报了他们本应向消费者披露的重要信息,那么消费者有两年时间提起诉讼,从他们发现谎言之日起算,无论已经过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