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7

Explanation
如果你购买新的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它会附带本章中描述的保修。

Section § 1797.1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与移动房屋和预制房屋相关的承包商和经销商的关键术语。“承包商”是指在另一法律条款中被定义为普通建筑承包商的人。“经销商”是指《健康与安全法典》特定条款中定义的人。“移动房屋”和“预制房屋”也具有特定的法律定义。“重大缺陷”是指材料或工艺方面显著、可见的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房屋的功能。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民法 Code § 1797.1(a) “承包商”指《商业与职业法典》第7057条所指的普通建筑承包商。
(b)CA 民法 Code § 1797.1(b) “经销商”指《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8002.6条所指的经销商。
(c)CA 民法 Code § 1797.1(c) “移动房屋”和“预制房屋”分别具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8007条和第18008条所定义的含义。
(d)CA 民法 Code § 1797.1(d) “材料和工艺方面的重大缺陷”指客观表现为部件或组件破损、撕裂、开裂、染色或缺失,或因承包商、经销商或制造商安装或制造的材料、组件、器具或系统功能不正常而导致的工艺缺陷。

Section § 179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你购买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时,必须提供一份保修。这份保修涵盖了电气、管道、供暖、制冷、消防安全和结构系统,以及所有附带的电器。它适用于制造商,也适用于销售房屋的经销商或承包商。如果制造商直接将房屋出售给公共机构,他们也必须负责提供保修。

Section § 179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购买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时,买方必须从卖方那里获得书面保修。这份文件应明确说明房屋在材料或工艺上没有重大缺陷。如果一年内出现任何需要修复的重大问题,制造商、承包商或经销商必须解决,并且他们都负有连带责任。买方必须在房屋交付后一年零十天内报告这些问题。文件中必须包含报告问题的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保修涵盖管道和电气等各种系统,尽管电器制造商可能提供自己的保修,但主要的维修责任在于房屋的卖方和制造商。如果初次维修未能修复缺陷,有缺陷的部件必须更换为相同或更好的部件。

由承包商、制造商或经销商向买方提供的移动房屋/预制房屋保修应以单独的书面文件形式列明,该文件应重印本章的所有规定,并应在销售合同签订时由承包商或经销商交付给买方,且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a)CA 民法 Code § 1797.3(a) 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在材料或工艺上无任何重大缺陷。
(b)CA 民法 Code § 1797.3(b) 承包商、制造商或经销商,或其中任何一方或所有各方,应在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交付给买方之日起一年内出现材料或工艺重大缺陷的情况下,在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现场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前提是买方或其受让人在交付之日起一年零十天内,将其书面缺陷通知送达承包商、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营业地址。
(c)CA 民法 Code § 1797.3(c) 制造商和承包商或经销商应就履行保修条款对买方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买方可在材料或工艺出现重大缺陷时,通知其中一方或双方需要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d)CA 民法 Code § 1797.3(d) 文件中应列明邮寄或递交缺陷书面通知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e)CA 民法 Code § 1797.3(e) 一年保修期适用于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的管道、供暖、电气、制冷、消防安全和结构系统以及所有电器。
(f)CA 民法 Code § 1797.3(f) 尽管任何或所有电器的制造商也可能提供其自身的保修,但根据本保修采取适当纠正措施的首要责任在于承包商或经销商和制造商,买方应首先向承包商或经销商和制造商报告所有投诉。
(g)CA 民法 Code § 1797.3(g) 如果制造商或承包商或经销商采取的纠正措施未能消除重大缺陷,则该材料、系统、电器或部件应进行同类更换。本款中使用的“同类更换”指 (1) 更换为相同的材料、系统、电器或部件,如果不可用,则指 (2) 更换为同等或更优的材料、系统、电器或部件。

Section § 1797.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章项下提供的任何保证是对买方的一项额外福利,且不剥夺他们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合法权利。此外,承包商、制造商或经销商等销售方不得要求买方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他们这样做,此类放弃将被视为违反公共政策,意味着它们将不被承认或执行。

Section § 1797.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承包商或经销商,您必须在任何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地方展示本章规定的保修信息。这意味着要有一个客户能看到的、清晰可见的副本。

Section § 1797.6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制造商、承包商和经销商必须保存记录,包括与买方的所有沟通记录,自交付之日起三年。

Section § 179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是承包商、经销商或制造商,您必须在买方书面通知您后的90天内修复保修范围内的任何主要缺陷,除非发生您无法控制的情况。

承包商、经销商或制造商应在收到买方在第1797.3条 (b) 款中规定的书面通知后的90天内完成保修服务,以纠正所有重大缺陷,除非存在承包商、经销商或制造商无法控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