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雇佣服务对不动产潜在购买者的义务
Section § 2079
加州的房地产经纪人和销售人员在出售前,必须仔细检查最多包含四套住宅单元的住宅物业或预制房屋。如果他们与卖方签订了合同,他们需要告知潜在买家通过彻底检查可能发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房产价值或吸引力的问题。他们还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专业行为标准。
Section § 2079.2
Section § 2079.3
Section § 2079.4
Section § 2079.5
即使卖方或代理人有义务披露房产的某些信息,买方仍有责任自行留意和保护自己。这意味着买方应该自行调查,并了解房产的明显事实。
Section § 2079.6
Section § 2079.7
Section § 2079.8
如果在房产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收到了一份特定的地震安全指南,那么卖方或房地产经纪人无需提供更多关于地震风险的详细信息,因为该指南被认为足以告知买方地质和地震危险。然而,这不改变卖方或经纪人披露房产上已知危险的任何现有责任。
Section § 2079.9
Section § 2079.10
本节解释,如果买方在购买房产时收到关于住宅能源评级或节水的信息手册,卖方或经纪人无需提供手册内容之外的更多详细信息。该手册被视为足以告知买方这些计划。然而,卖方和经纪人仍需遵守其他法律规定的所有其他披露房产特定信息的法律责任。
Section § 2079.10
如果您在2013年7月1日之后在加州出售独栋住宅,销售合同中必须包含一份关于燃气和危险液体管道的通知。这份通知会告诉买家,他们可以通过交通部网站在线查询管道位置。一旦提供了这份通知,卖方和经纪人就不必提供更多关于附近管道的详细信息。但是,卖方和经纪人在出售房产时,仍然需要履行其他法律规定的现有义务。
Section § 2079.10
这项法律要求租赁协议和房屋销售合同中包含关于登记性犯罪者数据库的特定通知。对于1999年7月1日之后签订的协议,通知必须使用至少8磅字体。1999年至2006年初的合同有不同的通知要求。2006年4月1日之后,合同必须包含引导人们访问州政府网站的信息,在该网站上可以找到登记性犯罪者的信息。卖方或出租人无需提供通知之外的额外信息,也不会因此承担责任。然而,这并不改变他们可能承担的任何其他法律义务。
Section § 2079.11
这项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信息手册,例如关于房地产或能源效率的手册,应免费向公众提供。但是,地震安全委员会的《地震安全指南》有一个例外,它可以以成本价出售给公众。供应商可以免费复制和出版该指南,前提是他们首先获得委员会的内容批准。
Section § 2079.12
本节解释说,此前的一起法院案件,即 Easton 诉 Strassburger 案,由于判决模糊不清,导致房地产经纪人对其职责不明确。这还引发了保险方面的问题。这项法律旨在澄清这些职责,使其对房地产经纪人而言清晰明了,并确保客户能够获得职业责任保险。此举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人应尽的职责,但不会改变他们现有的义务,同时允许法院根据常识和以往的法律实践来解释这些要求。
Section § 2079.13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房地产交易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诸如“代理人”之类的角色,代理人负责处理房产销售,可以同时代表买方和卖方,或与经纪人合作;“买方”指任何寻求购买房产的人,包括承租人;以及“卖方”,即转让房产的人。它还定义了“房地产”的范畴,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房产,但独户住宅、某些移动房屋和空置土地除外。“双重代理人”指同时为买方和卖方服务的代理人,而“挂牌协议”、“购买要约”、“挂牌价格”和“要约价格”则概述了买卖过程中的组成部分。还包括了与房产类型区分相关的术语,如“商业房地产”,以及“买方-经纪人代理协议”等协议。
Section § 2079.14
这项法律规定,在房地产交易中,一份特定的披露表必须在关键时间点提供给买方和卖方。卖方代理人必须在签订上市协议前将此表提供给卖方。买方代理人必须在签订买方-经纪人协议和买方提出购买要约之前将此表提供给买方。如果购买要约不是由买方代理人准备的,那么该表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送达。代理人还必须从买方或卖方那里获得签名的收据确认,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Section § 2079.16
在加州进行房地产交易时,了解您与房地产经纪人之间的关系类型非常重要。您收到的披露表格会说明经纪人是仅代表卖方、仅代表买方,还是同时代表双方。根据这种关系,经纪人负有不同的责任,例如诚实守信和披露重要的房产信息。但是,除非涉及其职责,否则他们无需透露保密细节。买方和卖方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可能需要就法律或税务问题寻求额外的专业建议。请确保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准确反映了您对与经纪人关系的理解。
对卖方:
对买方和卖方:
对买方:
对买方和卖方:
Section § 2079.17
在房地产交易中,为买方或卖方服务的代理人必须尽快明确告知双方,他们是仅代表一方还是同时代表双方(即是否为双重代理人)。此信息必须记录在房产合同中,或由所有相关方签署的单独书面文件中。这种关系的具体情况必须通过一个标准表格来确认,其中代理人的角色被清楚地勾选和识别。这项法律义务是其他披露规定之外的补充,并且可以由与主要经纪人相关的任何销售人员或经纪人助理来完成。
Section § 2079.19
这项法律解释说,仅仅因为卖方或买方支付了代理人费用,这并不自动决定他们与该代理人之间的关系类型。此外,参与房地产交易的代理人可以就如何分享任何佣金或报酬达成协议,但仅凭此协议并不能决定他们与买方或卖方之间的关系。
Section § 2079.20
这项法律规定,代理人可以选择特定的工作关系类型,只要这种选择符合第 (2079.14) 节和第 (2079.17) 节的规定,并且不被本条明确禁止。
Section § 2079.21
Section § 2079.22
Section § 2079.23
本法律规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任何合同,只要在代理任务完成之前,经双方书面同意,即可进行修改。此外,管理不动产交易部分事务的贷款人或拍卖公司,不得要求房主或其代理人,作为批准交易的条件,保护他们免受因贷款人或拍卖公司自身行为而产生的法律索赔。任何试图强制执行此类保护的协议,均被视为无效且不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