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交易产生的义务卖方协助营销计划合同
Section § 1812.200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人们,特别是像退休人员这样可能易受伤害的群体,在购买销售辅助营销计划时免受经济损失。这些计划通常涉及自动售货机或居家办公套件等。法律认识到许多购买者缺乏商业经验,可能会投入毕生积蓄,希望能赚取更多收入。不幸的是,他们有时最终得到的却是价格过高的设备,回报甚微。这项法律旨在确保销售商提供清晰、诚实的信息,防止误导性宣传,并阻止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以保护购买者。
Section § 1812.201
本节定义了与“销售商协助营销计划”相关的术语,这些计划涉及为开办或经营业务而销售或租赁产品、设备或服务。这些计划要求预付金额超过500美元但低于50,000美元,并承诺潜在收益。此定义不包括某些证券、特许经营权、房地产业务以及特定类型的销售或许可安排,例如长期经营的零售商或报纸分销。它还定义了谁被视为销售商和购买者,阐明了何时一项计划被视为“销售商协助营销计划”,以及何时可能适用财务保护或“回购”要约。
Section § 1812.202
本节解释了何时出售或租赁销售辅助营销计划的要约被视为在加州发生。这包括要约在加州提出、买方在要约提出时居住在加州,或者要约源自加州或被发送到加州的情况。如果要在加州被接受、买方在销售时居住在加州,或者接受通知传达给位于加州的卖方,那么销售或租赁就被认定在加州发生。
Section § 1812.203
如果你想销售“销售商协助营销计划”,你需要每年支付100美元的费用,并向加州总检察长提交某些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计划的详细信息以及销售人员的姓名和地址。你必须在开始宣传该计划之前完成这些。如果一年中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有新的销售人员加入,你必须更新这些信息并额外支付30美元的费用。如果你错过了这些更新或年度备案,在问题解决之前,你将不允许进行广告宣传。
如果销售商不遵守规定、误导消费者,或者参与计划的人有不良法律记录可能让买家面临风险,总检察长可以叫停你的计划。如果他们认为有问题,会书面通知你。你有10天时间来反驳他们的调查结果。如果你无法令人信服地反驳,总检察长可以禁止你销售该计划,直到你遵守规定。如果你不同意这个决定,你将不得不上法庭。
Section § 1812.204
这项法律旨在规范加州销售商协助营销计划的推广,以保护购买者免受误导性行为的侵害。销售商不得使用“回购”或“担保投资”等术语,除非购买者确实受到回购选项的保护,该选项保证其初始付款在一年内退还,扣除任何收益。销售商也不能在没有担保债券或信托账户的情况下声称投资“受担保”。关于盈利潜力的主张必须有至少10名其他购买者的数据支持,并且销售商在提出此类主张时必须提供这些数据。此外,在广告中使用其他公司的商业标志时,必须清楚说明销售商与该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且所有广告都必须包含销售商的实际商业名称和地址。
Section § 1812.205
Section § 1812.206
在销售销售商协助营销计划之前,销售商必须至少提前48小时向潜在买家提供一份书面的“销售商协助营销计划信息表”。这份文件列出了销售商业务的关键细节,包括其重要人员的姓名、任何与欺诈、误导性商业行为或破产相关的过往法律问题,以及他们提供这些计划的时间。如果需要提供财务担保或信托,文件必须提供查询其状态的信息。它还必须包括一份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一份合同样本。总之,这项披露旨在确保买家在做出承诺之前充分知情。
Section § 1812.207
Section § 1812.208
Section § 1812.209
本法规定,任何销售辅助营销计划合同必须以清晰可读的字体明确披露关键信息。合同必须详细说明支付条款,如果超过20%的款项在商品或服务交付前收取,还需包含托管账户的详细信息。购买者有权在三个工作日内取消合同,合同必须告知他们这项权利并说明如何操作。如果合同被取消,销售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款项。合同还需详细说明销售方将提供的服务、其营业地址和业务形式,以及产品或用品的交付细节。如果提及回购或保护计划,其条款必须清晰描述。合同还必须解释购买者使合同无效的权利,并提供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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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选择邮寄通知,必须在上述日期午夜前,正确填写地址后投入美国邮政,预付一等邮件邮资,并盖上邮戳。如果您选择直接将通知递交给销售方,则必须在上述日期其正常营业日结束前递交给他。销售方应在收到取消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者根据本合同支付给销售方的所有款项退还给购买者。购买者应在收到所有此类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其地址或其被放置的地点提供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购买者的所有设备、产品和用品。应销售方要求,此类设备、产品和用品应在购买者收到现金、汇票或保付支票全额退款时提供。”
Section § 1812.210
本法律规范卖方协助营销计划中的合同,重点关注付款条款以保护买方。它禁止合同中包含可能阻止买方日后对卖方采取行动的票据。此外,它限制产品交付前的首付款不得超过20%,并要求超出部分的资金存入托管账户,直到买方确认交付。买方不得无故拖延通知托管方关于交付的情况。
Section § 1812.213
提供协助营销计划的销售商需要保存其销售和相关文件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必须自营销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保存四年。
Section § 1812.214
这项法律要求加利福尼亚州某些营销计划的销售方指定州内某人(通常是州务卿)代表他们接收法律文件,以防被起诉。为保护买方,这些销售方还必须以担保债券或信托账户的形式提供财务保障。这种担保债券或信托账户旨在赔偿任何因销售方行为而受损的人,赔偿金额有一定上限。如果销售方使用托管账户接收买方付款,他们必须确保该账户独立于其控制,并向总检察长报告。这些账户有助于确保销售方履行合同,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对销售方和账户持有人采取法律行动。
Section § 1812.21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卖方在销售营销计划时撒谎或未提供正确的披露信息,您可以在一年内取消合同并获得退款。如果您无法退还收到的所有物品,您将获得退款,但需扣除您保留物品的价值。如果卖方不小心忘记披露某些信息,他们可以通过向您发送正确的信息并给您额外的 15 天时间来取消合同来纠正。此外,如果卖方未能在 30 天内交付其承诺的物品,且这是他们的过错,您可以在收到产品之前或之后不久取消合同。这些权利是您根据法律可能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补充。
Section § 1812.216
这项法律规定,购买者不能放弃本篇所赋予的权利,卖方试图让购买者放弃这些权利的任何行为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如果发生涉及这些权利的法律案件,卖方如果主张任何特殊例外或豁免,则必须自行证明。
Section § 1812.21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任何参与销售或租赁卖家协助营销计划的人(例如销售商、代理人或承包商)故意违反规定或使用欺骗手段,他们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这些惩罚包括对每笔非法交易处以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以及可能长达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1812.218
如果买家因卖家违反与卖方协助营销计划相关的合同或规定而受到损害,他们可以提起索赔。法院将判给实际损失以及律师费和诉讼费,但赔偿金额绝不会低于买家最初支付的款项。如果买家无法退还卖家提供的所有物品,赔偿金将根据无法退还物品的价值进行调整。此外,法院还可能判给额外的赔偿金来惩罚卖家,这被称为惩罚性赔偿。
Section § 1812.219
本节解释说,本特定法律篇章中的规则和补救措施并非唯一可用的选择。如果有人违反了本节所涵盖的法律,人们也可以利用其他法律来解决问题。它还指出,本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总检察长、地方检察官、市检察官或任何其他人采取额外法律行动的权利。如果本篇所禁止的行为或做法也受普通法或另一项法规的涵盖,受影响的人可以寻求这些法律途径来解决。
Section § 1812.220
本条主要说明,如果本法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为违宪或无效,法律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适用。无效的部分不会影响法律的其余部分如何适用于其他人或情况。
Section § 1812.221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有人根据特定法律条款存入替代保证金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有人想对这笔存款提出索赔,他们必须向总检察长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有法院判决,并且是符合条件的索赔人。一旦索赔获得批准,除非在240天内有新的索赔,否则要等到240天后才能支付。如果资金不足,索赔人将按比例获得份额。240天期限结束后,新的索赔将重新启动这个流程。一旦存款用尽,总检察长将不再支付任何索赔,但已收到款项的索赔人无需返还。此外,这些存款不能用于偿还其他债务,除非是索赔解决后剩余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