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交易产生的义务会员制露营合同
Section § 1812.300
本法律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会员露营相关的各种术语。“会员露营经营者”是指经营露营地并提供会员资格供使用的实体,但不包括免税组织和公共拖车/移动房屋公园。“会员露营合同”赋予购买者每年使用露营地超过14天的权利。“销售”等特定术语指签订这些合同,“要约”指任何旨在促成此类合同的推广活动。露营地和露营营位是为休闲用途定义的空间。法律还解释了“总括产权负担”(即露营地上的留置权)等财务术语,以及“不干扰协议”(确保购买者的权利不受这些留置权的影响)。最后,“会员露营合同经纪人”是指代表现有持有人转售这些合同的人,而不是经营者本身。
Section § 1812.301
本法律条款规定,会员露营合同及其相关人员受特定的消费者保护法律监管,其中包括处理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和歧视的法律。
Section § 1812.302
这项法律要求会员露营经营者在潜在购买者购买会员露营合同之前,提供详细的书面信息。这些信息必须描述经营者的商业经验、购买者的权利、露营地的位置和设施、规则和费用、合同条款以及其他相关细节。购买者应根据现有设施做出决定,因为未来设施的计划可能会改变。重要的更新和合同副本也必须包含在内。
Section § 1812.303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会员露营合同的相关规则。合同必须以销售洽谈时使用的语言书写,必须包含一份关于在三个营业日内取消合同权利的明确声明,并由买方签署。合同应附带一份“取消通知”表格。卖方需要在签订时告知买方取消权利,并提供合同和通知的副本。如果买方在三个营业日内取消,卖方必须在20天内退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卖方未履行这些要求,买方的取消权将持续有效。“营业日”不包括周日和某些节假日。
Section § 1812.304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您在未首先参观露营地之一的情况下购买了会员露营合同,您可以在购买后的第 (10) 个营业日午夜之前的任何时间取消合同。要取消,您需要寄回已签署的取消通知或附有取消说明的合同副本,以及任何会员资料。一旦您取消,卖方必须在收到您的取消通知和会员资料后的 (10) 天内退还您的款项并归还您提供的任何财务文件。如果您延迟退还这些物品,卖方将获得额外时间来完成退款流程。
Section § 1812.305
本节概述了不受某篇规定约束的特定情况。它指出,个人每年可以要约、出售或转让一份会员露营合同,而无需遵循常规规定。此外,由政府作出的销售或要约,或以善意质押方式进行的此类合同交易,也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Section § 1812.306
如果会员露营合同中有错误或遗漏信息,买方可以取消协议并获得退款。在相关诉讼中胜诉的一方,其律师费也可以得到支付。但是,如果这些错误是故意的或属于欺诈计划的一部分,则此退款规则不适用。如果是无意的错误,在买方通知露营经营者后30天内可以纠正,这样就不能再取消合同了。但纠正不能增加买方的付款金额,除非买方书面同意。“持有人”指的是卖方或最终拥有该合同的任何其他人。
Section § 1812.307
如果你拥有会员露营合同,公司不能剥夺你使用露营地的权利,除非他们在附近给你一个类似的露营地,或者别人合法地主张该土地所有权并且他们事先通知了你,或者你使用该露营地的权利已经到期或被合法终止。
Section § 1812.308
如果有人想出售或转让其在会员露营地中的权益,他们必须向县政府备案该转让,使其正式生效。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购买了露营会员资格的人的权利。新的业主必须履行现有的会员合同,并允许取消或退款。即使发生破产,新业主也必须遵守这些承诺。如果未遵守这些规定,则假定这些保护仍然适用,并且新业主必须在30天内通知会员。在此背景下,持有露营地主要债务的人不被视为新业主。
Section § 1812.309
Section § 1812.314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经纪人参与销售会员露营合同时资金处理的规则。收到的任何款项都必须存入托管账户,直到销售完成。经纪人必须告知买方潜在风险,例如未参观露营地就购买,或合同可能无法履行的原因。法律还赋予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无罚款取消购买的权利。如果买方取消,托管公司需通知露营经营者,并在十天内退款给买方。
普通邮件通知即可,但建议使用要求回执的挂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