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3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拍卖师在替他人出售物品时被允许做的事情。除非有特别许可,拍卖师只能将物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并且大部分情况下只能收现金,除非该物品通常是以赊账方式出售的。他们还可以像其他销售代理一样提供担保,设定销售条款,在收到付款后交付物品,收取款项,以及做任何通常需要完成这些行为的其他事情。

除非有特别授权或相反惯例,拍卖师仅拥有卖方授予的以下权限:
1. 通过公开拍卖出售给最高出价者;
2. 仅以现金出售,但通常在拍卖中以赊账方式出售的物品除外;
3. 按照第2323条的规定,以与其他销售代理人相同的方式提供担保;
4. 规定合理的销售规则和条款;
5. 在支付价款后交付所售物品;
6. 收取价款;以及,
7.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做任何其他必要、适当和通常的事情。

Section § 23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拍卖期间,拍卖师有权创建一份书面协议(备忘录),该协议依法约束出价竞买的人和出售物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