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工程总则通知
Section § 8102
本节解释了加州建筑索赔相关通知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发送此类通知时,您需要提供项目所有者、主要承包商、任何建筑贷款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场地详情。此外,您还需要表明自己的身份并说明与各方的关系。如果您是索赔人,请说明您完成了哪些工作、为谁完成以及您索赔的金额。即使通知存在细微错误,只要它实质性地提供了必要信息,仍然有效。
Section § 8104
如果承包商或分包商雇佣工人进行建筑项目,但未能按时支付工资,他们需要通知几方,包括工人、任何工会代表、贷款人以及项目业主。该通知必须包含工人的姓名和地址、工作时长以及欠款金额等详细信息。如果承包商未能提供此通知,他们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
Section § 8106
Section § 8108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正确地通知参与建筑项目的人员,例如业主、公共实体、建筑贷款人、承包商、分包商、索赔人和担保人。通知应发送到特定的地址,例如协议、许可证或官方记录上列出的地址。每种类型的接收方都有其应接收通知的特定地点。例如,公共实体应在其办公室或指定地址接收通知,而建筑贷款人的地址则可在贷款协议或信托契据中找到。
Section § 8116
Section § 8118
本节解释了如何证明您已按照法律要求向某人发出通知。您需要提供一份声明,其中包含通知的类型、何时以及如何发出,以及收件人。如果您通过邮件发送通知,则必须附上证据,例如挂号信或认证邮件的付款收据,或显示送达或尝试送达的追踪记录。
Section § 8119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被称为“共有权益开发项目”的住宅开发项目中,与共有区域的建设或改进相关的通知和索赔应如何处理。它规定,当需要发送此类通知或提出索赔时,业主协会代表所有独立的业主行事。如果有要求通知或送达共有区域所有人的情况,可以通过通知协会来完成。此外,它还指明了其他章节,以获取“协会”和“共有权益开发项目”等特定术语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