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章中的任何规则或指导方针特别适用于受本法律涵盖的建筑或建设工程项目。

Section § 81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不能签订合同剥夺他人在项目上完成工作后索取款项的权利。任何试图这样做的合同都是无效的,除非该人自愿签署一份特定的弃权书,放弃这些权利。

Section § 81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您有与建筑相关的财务索赔并放弃了对该索赔的权利,这并不自动意味着您让业主、贷款人或保险公司免除责任,除非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您的弃权书必须符合官方表格样式并有您的签名。其次,如果您的弃权是基于收到付款,您需要有确凿证据证明您确实收到了付款,例如您存入的支票或您出具的书面确认。

索赔人的弃权和解除不解除所有人、建筑贷款人或付款担保债券的担保人对留置权或索赔的责任,除非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CA 民法 Code § 8124(a) 该弃权和解除书实质上符合本条规定的格式,并由索赔人签署。
(b)CA 民法 Code § 8124(b) 如果该解除是附条件的解除,则需有向索赔人付款的证据。付款证据可以是以下任一种:
(1)CA 民法 Code § 8124(b)(1) 索赔人在已由出票金融机构支付的单人或联名收款人支票上的背书。
(2)CA 民法 Code § 8124(b)(2) 索赔人出具的书面付款确认。

Section § 8126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如果有人试图通过声明放弃、解除或以其他方式损害留置权或债权,那么该声明是无效的,除非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声明符合本条中规定的弃权和解除的具体要求,二是索赔人已就该债权获得全额付款。

Section § 8128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发出停止支付通知的人减少其索赔金额或完全解除该通知。他们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明确说明是减少还是完全解除。如果是减少,则必须指明减少后仍需扣留的新总金额。减少或解除通知意味着索赔人不能就减少或解除的金额强制执行付款,并且收到通知的人不再需要为该金额扣留资金。但是,索赔人如果需要,可以稍后发出另一份停止支付通知,只要该通知及时且正确。此举不影响索赔人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仅影响就特定减少或解除金额强制执行付款的权利。

(a)CA 民法 Code § 8128(a) 索赔人可以减少停止支付通知的金额,或完全解除该通知。该减少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可以采用本条规定的弃权和解除表格以外的形式。
(b)CA 民法 Code § 8128(b) 该书面文件应明确说明其是减少停止支付通知的金额,还是完全解除该通知。如果该书面文件是减少,则应说明减少的金额,以及减少后仍需扣留的金额。
(c)CA 民法 Code § 8128(c) 索赔人减少或解除停止支付通知具有以下效力:
(1)CA 民法 Code § 8128(c)(1) 该减少或解除在减少或解除的范围内,解除索赔人强制执行通知中所述索赔付款的权利。
(2)CA 民法 Code § 8128(c)(2) 该减少或解除在减少或解除的范围内,解除收到通知的人根据通知扣留资金的义务。
(3)CA 民法 Code § 8128(c)(3) 该减少或解除不排除索赔人发出后续及时且适当的停止支付通知。
(4)CA 民法 Code § 8128(c)(4) 该减少或解除不解除索赔人的任何其他权利,除了在减少或解除的范围内,强制执行停止支付通知中所述索赔付款的权利。

Section § 81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您有解决争议或和解法院案件的法律协议,只要该协议明确提及所涉的留置权或债权,它就不会改变该协议的可执行性。

Section § 81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被要求签署一份“有条件弃权和解除书”以获取进度款,但随后并未收到付款,那么该弃权书将无效且不可执行。为了有效,该弃权书必须遵循特定的格式。弃权书指出,一旦收到付款,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担保索赔的权利即被放弃。然而,某些例外情况适用,例如保留金、未支付的额外费用,以及之前已放弃但尚未收到的款项。基于违约等原因产生的合同权利也不受影响。

如果索赔人被要求签署弃权和解除书以换取或促使支付进度款,而索赔人实际上并未因该弃权和解除书而获得付款,或者以单收款人支票或联名收款人支票换取该弃权和解除书,则该弃权和解除书应无效、作废且不可执行,除非其基本形式如下:
进度款的有条件弃权和解除书
注意:本文件在收到付款后,即放弃索赔人的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付款担保权。除非确信索赔人已收到付款,否则任何人不应依赖本文件。
识别信息
索赔人姓名:
客户姓名:
工程地点:
业主:
截至日期:
有条件弃权和解除书
本文件放弃并解除索赔人就截至本文件“截至日期”为止,为本工程向客户提供的劳务和服务以及交付的设备和材料所享有的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付款担保权。根据双方在本文件由索赔人签署之日前已完全执行的书面变更单所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或交付的设备或材料所产生的权利,除非在下方列为例外情况,否则均通过本文件予以放弃和解除。本文件仅在索赔人收到以下支票的付款银行付款后方可生效:
支票开票人:
支票金额:$
支票收款人:
例外情况
本文件不影响以下任何事项:
(1)CA 民法 Code § 8132(1) 保留金。
(2)CA 民法 Code § 8132(2) 索赔人尚未收到付款的额外费用。
(3)CA 民法 Code § 8132(3) 索赔人此前已提供有条件弃权和解除书但尚未收到付款的以下进度款:
弃权和解除日期:
未付进度款金额:$
(4)CA 民法 Code § 8132(4) 合同权利,包括 (A) 基于合同撤销、放弃或违约的权利,以及 (B) 追讨未获付款补偿的工程款的权利。
签名
索赔人签名:
索赔人职务:
签署日期:

Section § 81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项目上的劳务或材料提供者需要签署一份弃权书才能获得进度款,并且他们声明已收到付款,那么该弃权书只有在符合特定格式时才有效。这份弃权书被称为“无条件进度款弃权和解除书”。该文件声明索赔人因已收到付款而放弃了某些权利,例如留置权和支付担保权。如果未收到付款,该文件将无效,除非使用“有条件弃权书”另有规定。弃权书必须包含索赔人、客户、工程地点和付款详情等信息。它不包括未支付的额外费用、与未付款相关的合同权利或任何保留金。

如果索赔人被要求签署一份弃权和解除书,以换取或促使支付进度款,并且索赔人在弃权书中声明其事实上已收到该进度款,则该弃权和解除书应属无效、作废且不可执行,除非其基本符合以下格式,且“致索赔人通知”的文本字体大小至少与表格中其他部分的最大字体相同:
无条件进度款弃权和解除书
致索赔人通知:本文件无条件放弃并解除留置权、停止支付通知权和支付担保权,并声明您已因放弃这些权利而获得付款。即使您尚未收到付款,如果您签署本文件,本文件对您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您尚未收到付款,请使用有条件弃权和解除表格。
识别信息
索赔人姓名:
客户姓名:
工程地点:
业主:
截止日期:
无条件弃权和解除
本文件放弃并解除索赔人因在本工程中向客户提供劳务和服务以及交付设备和材料而享有的留置权、停止支付通知权和支付担保权,直至本文件所载的截止日期。根据双方在本文件由索赔人签署之日前已完全执行的书面变更单所提供劳务或服务,或交付设备或材料而产生的权利,除非在下方列为例外情况,否则本文件将予以放弃和解除。索赔人已收到以下进度款:$
例外情况
本文件不影响以下任何事项:
(1)CA 民法 Code § 8134(1) 保留金。
(2)CA 民法 Code § 8134(2) 索赔人尚未收到付款的额外费用。
(3)CA 民法 Code § 8134(3) 合同权利,包括 (A) 基于合同撤销、放弃或违约的权利,以及 (B) 追回未获该笔付款补偿的工作报酬的权利。
签名
索赔人签名:
索赔人职务:
签署日期:

Section § 813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被要求签署一份弃权和解除书以获取最终付款,但他们实际上并未收到款项,那么这份弃权和解除书将无效,除非它以特定的格式书写。这份名为“最终付款的附条件弃权和解除书”的文件,只有在收到付款后才生效。它包含详细的识别信息、争议索赔的例外情况,并要求索赔人签名以及提供付款详情。

如果索赔人被要求签署弃权和解除书以换取或促使支付最终款项,而索赔人实际上并未因该弃权和解除书获得付款,或者以单收款人支票或联名收款人支票换取该弃权和解除书,则该弃权和解除书应属无效、作废且不可执行,除非其基本形式如下:
最终付款的附条件弃权和解除书
注意:本文件放弃索赔人在收到付款后生效的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付款担保权。除非确信索赔人已收到付款,否则任何人不应依赖本文件。
识别信息
索赔人姓名:
客户姓名:
工程地点:
业主:
附条件弃权和解除
本文件放弃并解除索赔人就为本工程客户提供的劳务和服务以及交付的设备和材料所享有的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付款担保权。根据双方在本文件由索赔人签署之日前已完全执行的书面变更指令所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或交付的设备或材料所产生的权利,除非在下方列为例外情况,否则均通过本文件予以放弃和解除。本文件仅在索赔人收到以下支票所开具的金融机构的付款后方可生效:
支票开具人:
支票金额:$
支票收款人:
例外情况
本文件不影响以下任何事项:
金额为 $ 的额外费用争议索赔:
签名
索赔人签名:
索赔人职务:
签署日期:

Section § 8138

Explanation

如果您签署弃权书以确认您已收到最终付款,则该弃权书必须遵循特定格式才能有效。这份名为“最终付款的无条件弃权和解除书”的文件,一旦您签署,将意味着您放弃某些权利,例如留置权或停止付款通知权。但是,如果您实际上尚未获得全额付款,请勿使用此表格;您应该使用有条件弃权书。如果存在额外费用的争议索赔,本文件也允许例外情况。

如果索赔人被要求签署弃权和解除书以换取或促使最终付款,并且索赔人在弃权书中声明其已实际收到最终付款,则该弃权和解除书应无效、作废且不可执行,除非其基本形式如下,且“致索赔人通知”的文本字体大小至少与表格中其他最大字体相同:
最终付款的无条件弃权和解除书
致索赔人通知:本文件无条件放弃并解除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付款担保权,并声明您已因放弃这些权利而获得付款。如果您签署本文件,即使您尚未获得付款,本文件对您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您尚未获得付款,请使用有条件弃权和解除书。
识别信息
索赔人姓名:
客户姓名:
工作地点:
业主:
无条件弃权和解除
本文件放弃并解除索赔人就此项工作向客户提供的所有劳务和服务以及交付的设备和材料所享有的留置权、停止付款通知和付款担保权。根据在索赔人签署本文件之日前已由双方完全执行的书面变更指令所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或交付的设备或材料所产生的权利,除非在下文列为例外情况,否则均通过本文件予以放弃和解除。索赔人已获得全额付款。
例外情况
本文件不影响以下各项:
金额为:$ 的额外费用争议索赔
签名
索赔人签名:
索赔人职务:
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