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民法 Code § 6758(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且无论协会是已注册成立还是未注册成立,公司法典第7233条和第7234条的规定应适用于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授权、批准或追认的任何合同或其他交易。
(b)CA 民法 Code § 6758(b) 董事或委员会成员不得就以下任何事项进行投票:
(1)CA 民法 Code § 6758(b)(1) 对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的纪律处分。
(2)CA 民法 Code § 6758(b)(2) 因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对共有区域或设施造成损害而对其进行的评估。
(3)CA 民法 Code § 6758(b)(3) 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逾期评估费付款计划请求。
(4)CA 民法 Code § 6758(b)(4) 决定是否就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权益上的留置权进行止赎。
(5)CA 民法 Code § 6758(b)(5) 审查对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权益提出的物理变更。
(6)CA 民法 Code § 6758(b)(6) 授予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专有使用共有区域。
(c)CA 民法 Code § 6758(c)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或管理文件中关于董事可能拥有利益的决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