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00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董事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财务审查。他们必须检查协会运营账户和储备账户的当前状况,查看实际收入和支出与预算的匹配情况,审查银行对账单,并查阅支票登记簿和总账等详细财务记录。

除非管理文件规定了更严格的标准,否则董事会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民法 Code § 5500(a) 每月审查协会运营账户的当前对账。
(b)CA 民法 Code § 5500(b) 每月审查协会储备账户的当前对账。
(c)CA 民法 Code § 5500(c) 每月审查当年的实际运营收入和支出与当年预算的比较情况。
(d)CA 民法 Code § 5500(d) 每月审查协会存放其运营账户和储备账户的金融机构编制的最新账户报表。
(e)CA 民法 Code § 5500(e) 每月审查协会运营账户和储备账户的损益表。
(f)CA 民法 Code § 5500(f) 每月审查支票登记簿、每月总账和逾期评估费应收报告。

Section § 5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独立审阅或与委员会一起审阅必要的文件和报表来履行其审查义务。但是,他们必须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确认这项审查,并且必须将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Section § 5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加州的业主协会,未经董事会书面批准,不得从储备账户或运营账户转出资金。但是,如果小额转账低于特定限额,则无需批准。对于拥有50个或更少物业的协会,转账金额必须低于5,000美元或年度预算预计收入的5%,以较低者为准。对于较大的协会(51个或更多物业),转账金额必须低于10,000美元或预计收入的5%,以较低者为准。这些规定是他们必须遵守的任何其他法律要求的补充。

(a)CA 民法 Code § 5502(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未经协会董事会事先书面批准,不得从协会的储备账户或运营账户进行转账,除非转账金额低于以下规定:
(1)CA 民法 Code § 5502(a)(1) 对于拥有50个或更少独立权益的协会,转账金额不得超过五千美元 ($5,000) 或年度运营预算中预计收入的5%中的较低者。
(2)CA 民法 Code § 5502(a)(2) 对于拥有51个或更多独立权益的协会,转账金额不得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或年度运营预算中预计收入的5%中的较低者。
(b)CA 民法 Code § 5502(b) 本节规定补充适用于本部分的任何其他适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