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应依照法律规定的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的方式送达,但如果通过公告送达,则该公告应刊登在矿山或采矿权所在地县出版的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如果该县没有此类报纸,则刊登在邻近县的此类报纸上,且公告应至少每周一次,持续90天。
特定案件诉讼对矿山共有人的诉讼
Section § 85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和另一个人共同拥有一座矿山,而你的共同所有者连续五年没有支付他们应承担的税款,你可以代为支付。五年期满后,你可以正式通知他们你已经代缴了他们的税款部分。
矿山所有权 共同所有者 采矿权
Section § 854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正确送达与采矿权相关的通知。如果您无法直接送达通知,而必须通过报纸公告的方式进行,那么该通知必须刊登在矿山所在县的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如果该县没有,则刊登在邻近县的此类报纸上。该通知必须至少每周在报纸上刊登一次,持续90天。
通知送达 传票 民事诉讼
Section § 855
如果矿山或采矿权的一个所有者在90天内没有支付他们应分摊的税款,那么已经支付的另一位所有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可以提交一份详细的请愿书,描述矿山和具体情况,以寻求帮助。
拖欠税款的共有权人 税款 按比例份额
Section § 857
这项法律规定,当法院安排审理一项申请时,书记员必须至少提前10天在县法院张贴关于听证时间与地点的通知。此外,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决定命令额外的通知。
申请听证 书记员职责 通知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