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3.010

Explanation
本节主要说明,本章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改变关于某人是否可以修改其原始诉状或请愿书,或者这些修改如何追溯到他们首次提交的日期的现有法律。

Section § 403.0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法院如何根据涉案金额对案件进行分类。如果原告或申请人修改诉状,将涉案金额提高到超出小型案件的限额,他们必须支付一笔费用,将案件重新分类为大型案件。如果他们将金额降低到符合小型案件的类别,则无需支付费用。法院书记员必须随后更新案件分类。此外,就重新分类而言,对原始诉状的任何修改都与初始诉状的处理方式相同。

Section § 403.030

Explanation
如果参与小型民事案件(即有限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提交了一份新的诉状,导致案件超出此类案件的范围,他们必须在诉状中注明该案件需要重新分类为更大型的案件。提交新诉状时,他们必须支付重新分类的任何费用,法院书记员将更新案件的分类。

Section § 403.040

Explanation

如果诉讼中的一方认为案件被错误分类了——比如是有限民事案件还是无限制民事案件——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交动议,请求更改。提交这个动议的时间取决于你需要修改或回应初始文件的时间。法院也可以主动决定重新分类案件。如果案件分类错误,法院会更改。如果你迟交动议,你需要给出充分的理由。如果法院更改分类,相关费用可能由导致问题的一方承担,但如果只是改为有限民事案件,则无需费用。如果不支付重新分类所需的费用,案件将无法继续,甚至可能被驳回,直到费用支付为止。如果案件仅仅因为索赔金额过高而被错误分类,你可以降低索赔金额,并作为有限民事案件继续审理。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a) 原告、交叉诉讼原告或申请人可在允许该方修改初始诉状的时间内提交重新分类动议。被告或交叉诉讼被告可在允许该方回应初始诉状的时间内提交重新分类动议。法院可主动随时重新分类案件。重新分类动议不延长动议方修改、答辩或以其他方式回应的时间。如果案件被归入不正确的管辖权分类,法院应批准该动议并发出重新分类命令,无论是否存在过错。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b) 如果一方在该方修改其初始诉状或回应诉状、交叉诉状或其他初始诉状的时间之后提交重新分类动议,法院仅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批准该动议并发出重新分类命令: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b)(1) 案件分类不正确。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b)(2) 动议方证明有充分理由未能更早寻求重新分类。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c) 如果法院批准重新分类动议,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重新分类费用的支付应按以下方式确定: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c)(1) 如果案件被重新分类为无限制民事案件,则其诉状导致诉讼或程序超出有限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上限,或未能满足第 (85) 条规定的有限民事案件要求的当事人,应支付第 (403.060) 条规定的重新分类费。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c)(2) 如果案件被重新分类为有限民事案件,则无需重新分类费。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d) 如果法院根据本节批准对诉讼或程序进行重新分类的命令,重新分类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d)(1) 如果已根据第 (403.060) 条支付所需重新分类费或无需重新分类费,法院书记员应立即重新分类案件。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d)(2) 根据本节重新分类的诉讼,在支付所需重新分类费之前,不得在任何法院继续审理。如果在重新分类命令通知送达后五天内未支付所需重新分类费,任何对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无论其是否在诉状中被列名,均可支付该费用,法院书记员应立即重新分类案件,视同已按第 (403.060) 条规定支付费用。该费用应成为支付方的一项正当诉讼费用,如果该方在诉讼或程序中胜诉,则可予以追回。否则,如果负责支付费用的当事人在诉讼或程序中胜诉,该费用应从判给该当事人的金额(如有)中抵销和扣除。
(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d)(3) 如果在重新分类命令通知送达后 (30) 天内未支付费用,法院可主动或应任何一方的动议,命令案件作为有限民事案件继续审理,不带偏见地驳回诉讼或交叉诉讼,条件是,在支付重新分类费之前,不得在任何其他法院就相同事项提起其他诉讼或程序,或采取法院认为适当的其他行动。
(e)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e)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要求高等法院重新分类诉讼或程序,仅仅因为在审判或听证会上确定的将要作出的判决,是可能在有限民事案件中作出的判决。
(f)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40(f) 在任何因诉求金额超出而导致错误分类的案件中,超出部分可以减免,并且诉讼可以作为有限民事案件继续进行。

Section § 403.05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相关当事方在特定时间内,同意更改法院案件的分类。如果分类从有限管辖权变为无限管辖权,则必须支付一笔费用。一旦提交协议和费用,法院书记员将更新案件分类。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50(a) 诉讼或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在回应初始诉状的允许时间内,约定对案件进行重新分类。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50(b) 如果重新分类的约定将案件的管辖权分类从有限管辖改为无限管辖,则应在提交该约定时支付第403.060条规定的重新分类费。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50(c) 约定提交后,并且如果根据(b)款要求支付了第403.060条规定的重新分类费,书记员应立即对案件进行重新分类。

Section § 403.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根据案件预估价值改变法院案件分类时所涉及的费用。如果您想将案件从有限民事案件改为无限民事案件,您需要根据另一法典条款的特定规定支付额外的重新分类费用。如果您将案件从无限民事案件降级为有限民事案件,则无需支付此额外费用,但您将被收取有限民事案件的常规费用。如果您在升级时未支付所需的重新分类费用,您的案件将保持为有限民事案件。如果您从无限民事案件降级为有限民事案件,即使您之前支付了更高的费用,也不会获得任何退款。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60(a) 对于将案件从有限民事案件重新分类为无限民事案件,应按照《政府法典》第70619条的规定收取费用。此重新分类费应在有限民事案件中因出庭或立案而应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之外收取。对于在重新分类之前已支付的出庭费或立案费,不得收取额外费用。重新分类后,应收取无限民事案件中通常收取的费用。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60(b) 如果需要重新分类费,并且在根据第403.020、403.030或403.050条提交修正诉状或其他初始诉状、反诉或重新分类协议时未支付该费用,则法院书记员不得重新分类该案件,且该案件应保持并作为有限民事案件进行。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60(c) 对于将案件从无限民事案件重新分类为有限民事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在提交重新分类案件的诉状时,应收取有限民事案件中通常要求的立案费或出庭费。当事人无权获得之前为无限民事案件出庭或立案所支付的任何费用与有限民事案件中应付费用之间的差额退款。重新分类后,应收取有限民事案件中通常收取的费用。

Section § 403.07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一个法律案件从一个类别变更为另一个类别(即“重新分类”),该案件仍被视为在最初提交申请或起诉状的日期开始。法院随后将该案件视为一直属于其新类别,同时保留所有过去的程序不变。法院还可以对法律文件进行调整,或要求提交新的文件或通知,以确保案件在其新分类下得到正确处理。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70(a) 重新分类的诉讼或程序,应被视为在起诉状或申请书最初提交时而非在重新分类时开始。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403.070(b) 法院应对重新分类的诉讼或程序拥有并可对其行使与该诉讼或程序最初即按重新分类开始时相同的权力,所有先前的程序均予保留。法院可以允许或要求对诉状进行任何修改,提交和送达经修改的、补充的或附加的诉状,或发出通知,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行动,凡属必要的,以便重新分类的诉讼或程序得到妥善的呈报和裁决。

Section § 403.080

Explanation

如果高等法院决定改变一个法律案件的分类,或者决定不改变它,对这个决定不满的一方可以请求上诉法院进行审查。这必须在收到决定通知后的20天内完成。如果有正当理由,法院可能会额外给予10天时间。请求书应同时提交给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在上诉审查期间,上诉法院可能会暂停案件。一旦作出最终决定,必须立即在高等法院备案。

当高等法院根据第403.040节作出批准或驳回重新分类诉讼或程序的动议的命令时,受该命令侵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该命令书面通知后20天内,向批准或驳回该动议的法院所在区域的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第403.040节对诉讼或程序进行正确分类的强制令状。高等法院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并且在最初的20天期限届满之前,将期限延长一个额外期间,但不得超过10天。申请人应在向上诉法院提交申请书后立即将申请书副本提交给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可以中止案件中的所有程序,直至对该申请的判决生效。上诉法院书记员应在该命令或判决生效后立即向高等法院书记员提交任何最终命令或最终判决的副本。

Section § 403.090

Explanation
本法条允许司法委员会制定规则,用于更改民事案件的分类,只要这些规则不与现有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