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9.210

Explanation
在法院签发某些允许某人在诉讼中暂时占有或控制他人财产的命令之前,请求该命令的人必须承诺,如果事后裁定此临时扣押是不当的,将向对方支付赔偿。

Section § 489.2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当有人为一项称为“扣押”的法律程序提交担保金时,该担保金的默认金额是10,000美元。但是,如果有人对这个金额提出异议,并且法院认为,如果扣押最终被认定为不当,被欠款的人可能获得的赔偿会超过10,000美元,那么法院可以要求将担保金的金额提高到法院预期的赔偿金额。

Section § 489.2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某人收到扣押通知时,必须告知他们一份称为“担保书”的财务担保已提交。被告还必须被告知他们有权对这份担保书提出异议。此外,任何临时保护令也必须包含类似的声明,以告知当事人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