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索赔和相关程序第三方索赔的审理
Section § 720.310
当有人主张对因债务而被他人试图扣押的财产拥有权利时,主张权利的人或被欠债的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谁是真正的所有者。这需要在某些行为(例如提交权利主张)发生后15天内完成。法院随后将在20天内举行听证会,以确定财产归属,除非有充分理由延期。
Section § 720.320
这项法律规定了申请人在就财产的第三方主张举行听证会之前必须采取的步骤。申请人需要亲自或通过邮件通知债权人、第三方和债务人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他们还必须将此通知的副本提交给负责扣押的官员。听证会的目的是确定第三方主张是否有效,并决定如何处理涉案财产。
Section § 720.330
一旦安排了关于第三方主张的听证会,负责执行的官员必须迅速向法院提交几份文件。这些文件包括:第三方的主张、债权人反对该主张的任何声明、债权人为支持其立场而提供的任何财务担保(“担保书”)、其他人提交的解除某些主张的担保书,以及公共实体的任何通知。这确保法院在听证会前拥有所有相关信息。
Section § 720.340
Section § 720.350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在涉及某人财产所有权、占有权或留置权(即在债务偿清前持有财产的权利)的法律案件中,第三方主张的相关规定。它解释说,这类主张,或者当涉及有担保方时债权人的声明,都被视为正式的法律诉辩状。此外,如果第三方就所有权、占有权或留置权提出主张,债权人将自动被视为对此提出异议。
Section § 720.370
Section § 720.380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涉及第三方所有权争议时,暂时中止因法律令状而被扣押财产的出售或任何处理。这种中止会持续到确定谁是财产的合法所有者为止。债权人、债务人或相关第三方均可向法院申请此类中止。法院可以在完全确定所有权之前作出此决定,并可在必要时修改或取消该命令。
Section § 720.390
这项法律规定,在法院就第三方主张财产举行听证会后,法官将裁定该主张是否有效。法院随后可以根据每个相关方应得的份额,命令如何处置该财产或其任何收益。该裁决对案件中的所有相关方具有最终约束力,但有某些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