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判决债务人之间的分摊共同侵权人的豁免和分摊
Section § 875
如果多于一人被认定对造成损害负有责任并被判决支付赔偿金,他们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在彼此之间分担支付的负担。这只有在其中一人支付了超过其应承担的公平份额之后才能发生,并且仅限于他们多支付的那部分金额。然而,故意造成损害的人不能利用这项规定来减少他们的支付。为某人支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寻求分担费用。这项法律不改变在不同情况下寻求追偿的其他现有权利,也不妨碍受害人向任何一个责任方全额收取赔偿金。
Section § 876
Section § 877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涉及共同侵权行为(例如事故)的诉讼中,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前与被起诉的侵权人之一或多方达成和解,会发生什么。基本上,善意地与一方和解并不会自动免除其他人的责任,除非协议中另有规定。但是,其他人应承担的总金额可能会因和解金额而减少。达成和解的一方无需为其他相关方分摊任何索赔。如果相关方之间有关于如何分摊责任的书面协议,或者债务合同是在1988年之前签订的,则本法不适用。
Section § 877.5
本法律涉及在涉及多名被指控有过错的被告的诉讼中,一种名为“浮动赔偿协议”的约定。这些协议允许一个或多个被告(但非全部)根据原告从未参与协议的被告那里获得的赔偿金额来限制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当此类协议达成时,各方必须迅速将协议及其详细内容告知法院。如果案件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并且协议中的被告出庭作证,陪审团应被告知该协议的存在,除非这可能导致混淆或偏见。最后,除非提前72小时通知其他被告,否则这些协议无效,但有正当理由时可以例外。
Section § 877.6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案件中,如何确定和解是否出于善意的程序。例如,当两人或多人被指控造成损害或共同承担合同债务时,如果其中一方达成和解,他们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和解是公平的。这有助于保护和解方免受其他当事人的进一步索赔。任何质疑和解善意的当事人,都必须承担证明其不公平的责任。如果有人不同意法院的裁决,他们可以迅速提出上诉。法院会优先处理这类上诉,而不是大多数其他案件。
Section § 878
如果某人在诉讼中被认定负有责任(即侵权判决债务人),并希望其他责任方分担判决款项,他们可以通过动议向法院提出此请求。他们必须在听证会举行前至少10天通知案件中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提起诉讼的人。他们还需要提供信息,例如宣誓书,说明其他方可能拥有的任何资产,以帮助支付判决款项。